這是2024年初最絕望的一個新聞。
那個不滿12歲的殺人犯,被無罪釋放了。
殺人的男孩目前正在專業機構接受心理矯正,後續將會根據矯正進度返回校園上學。
看到這樣的結果,不知道大家做何感想。
反正小編的心情和女孩的父親是一樣的:
“從法律的層面講,我尊重法律,無可辯駁,作為一個父親,我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可能一輩子我都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
我們來回顧一下事情經過:
事發當天8月30日,4歲的女孩在小區玩耍,被同村的11歲男孩帶到廢棄菜園子。
緊接著,男孩將女孩掐致昏迷沒有反抗能力後,將女孩拖到了一個用磚頭和木頭門堆圍起來的一個茅坑屋。
他將女孩的頭朝下扔到茅坑屋裡面的糞坑裡,整個人頭部是藏在腋下以及胸前,糞缸裡面隱約剩一些糞渣在缸底,然後男孩還向缸內扔入20多塊磚頭填埋女孩,直至肉眼無法查看出缸內有異樣。
男孩接著還將一個井字形木塊蓋在缸口上做掩飾。
作案完畢後,他將菜園門重新鎖好,並且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蹦躂離開,然後在菜園門外一處矮樹藏了起來,看了幾分鐘,確認萬無一失後,還不按原路返回。
就這種蓄謀作案的手法簡直讓人難以置信,這是出自一個11歲男孩之手,惡劣程度更是讓人髮指。
之後,在大人一起尋找孩子的過程中,他還兩次撒謊,第一次謊稱看到了女孩去服務中心空地玩耍,導致大人錯失找到女孩的最佳時機。
第二次男孩將大人帶到事發附近的路上,謊稱看到女孩回家,當時警察也在場,可以說他是面不改色的當著警察面撒謊。可見他的“心理素質”有多好。
警察把肇事男孩帶入警局後,做筆錄期間他拒絕承認,令人感到害怕。要不是監控拍攝到,真的誰能相信這是一個11歲男孩能做出來的事情。
之後,刑偵公安告知女孩父母,肇事男孩想讓女孩消失的想法已經有長達1年多了,原因竟然只是因為女孩和他妹妹常常因玩具而吵鬧。
也許在很多人眼裡,11歲的孩子還只是個啥也不懂的小屁孩。可電影《誤殺》裡面有一句臺詞說的好:“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還記得那些觸目驚心的兒童犯罪嗎:
重慶女孩毆打1歲男童,並致其從25樓墜落,10歲;
湖南男孩弒母后冷靜處理屍體,12歲;
河南兩名男孩殺害同學並焚屍,兩位均13歲;
大連男孩性侵未遂殘忍殺害11歲女孩,並拋屍灌木叢,13歲。
2018年,陝西女孩因深夜玩手機被弟弟發現,用盡手段將弟弟殘忍殺害,14歲;
黑龍江男孩強姦鄰村14歲女孩,隨後又殘忍殺害女孩的母親,13歲;
樁樁件件,令人髮指,卻又無可奈何。最終的結果不過是在熱搜上掛一段時間,就隱入塵煙了。
《親愛的弗洛伊德》裡有句話讓我印象深刻:“沒有是非觀的孩子,是這個地球最可怕的生物,他們有好奇心,行動力,破壞力以及《未成年保護法》。”
有些孩子身體裡面住著的,並不是天使,而是魔鬼。對未成年罪犯的過度保護,是給我們的生活埋雷,也是給予受害者及家屬的二次傷害。
而惡童的家長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幾乎為零的犯罪成本,讓他們很少嚴厲去管教自己家的惡童。
《未成年人保護法》,本是保護孩子們的一道盔甲,不應成為惡童們的“免死金牌”。
這個事件是一個悲劇,也是一個警鐘,馬上春節將至,許多家長朋友們都會帶著孩子外出旅行/回到老家過年,時刻謹記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越是在歡慶的日子裡,越是不能忽視孩子的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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