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武星如)12月10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聯合釋出《關於完善醫藥集中帶量採購和執行工作機制的通知》,從集採藥品耗材的進院、使用、監測、考核、反饋等環節提出細化措施。其中,在進院使用方面,鼓勵村衛生室、民營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參加集採,方便群眾就近購買中選藥品。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發現,近期,重慶、江西、陝西、山東等地均在進行集採藥品“三進”工作,即集採藥品進零售藥店(包括連鎖及單體藥店)、民營醫療機構、村衛生室(包括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
11月27日,湖南省湘潭市集採藥品“進零售藥店”試點藥店店員協助市民在集採藥品專區購藥。熊婷 攝
“集採藥品透過帶量採購降低了價格,‘三進’使群眾能夠直接受益於低價藥品,減輕了醫藥費用支出,尤其是對於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來說,經濟壓力能得到顯著緩解。同時,集採能夠幫助基層豐富藥品供應種類,滿足不同疾病治療需求,有助於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質量和治療效果。”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12月10日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表示。
此前,公立醫療機構一直是集採的參與主體,村衛生室、零售藥店和民營醫療機構參與較少。鄧勇表示,要積極鼓勵其參與集採,提供一些相應的政策激勵和支援。“例如,對參與集採的村衛生室、民營醫療機構,可給予醫保報銷政策傾斜,提高醫保報銷比例或額度;對零售藥店可適當放寬醫保定點准入條件等,以提高其參與積極性;還可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對集採藥品使用量達到一定標準或比例的單位給予獎勵。”
藥品“三進”之後,相應的配套措施也應當到位。“建立高效、穩定的藥品配送體系,可透過與大型物流企業合作,最佳化配送流程,提高配送效率,保證基層用藥需求。同時,對於參與集採的單位,均應加強對集採藥品的質量監管,建立健全藥品追溯體系和不良反應監測機制。”鄧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