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學生會的名義”!300元歸還一部學生被沒收的手機,河南一高中學生會幹部標價索賄,引發廣泛關注。
11月10日,河南信陽市實驗高中,知情人曝出,該校學生會幹部在沒收學生手機後,私下向學生收取每臺300元的費用以歸還手機,且不將學生帶手機到校的情況上報給老師。
當天,該校貼出公告稱,有4名學生會幹部在日常管理中存在嚴重違紀行為,撤銷4人職務,待公安機關調查後,再作進一步處理。同時,學校貼出一份《關於加強對學生會工作監督的通知》。11日,記者採訪固始教體局,教體局表示,學校第一時間報警,事件還在調查中。(源自百姓關注)
學校的處置是非常正常及時的。學生會幹部擅自處置沒收的手機,這種索賄行為不能遮掩,由幹警來處理,是比較恰當的,否則會弄出出更多的後遺症。同時,報警這種處理方式,會產生震懾效果。及時貼出關於對學生會工作監督的通知,也是告知所有高中生,將學生會幹部置於學生監督之下,亡羊補牢,還不算晚,該校有高人!
學生幹部作為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橋樑,本應是服務學生、維護校園秩序的重要力量,但在此事件中,學生幹部卻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道德和紀律,也嚴重損害了學校和學生的利益。
網友們對這一事件表現出極大的憤慨。很多網友表示,這樣的索賄事情不應該發生在中學生身上,尤其是學生會幹部這樣應當起到表率作用的群體。有網友戲謔地說,這種情況反映出某些校園組織內部管理存在問題,也有不少人對學生的權力濫用表示擔憂。
高中學生會幹部,一般是品學兼優的學生;違規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一般是學渣級別的學生。二者之間,以學霸碾壓學渣的方式出現的,居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分數,而是行賄受賄,這個現象引發人們對學生會的管理和教育的思考。
一是學生會幹部,是不是堅持了品學兼優的標準?
這一點不能怪學校,主要是推薦的辦主任。那麼,班主任在推薦學生會幹部的時候,堅持了品學兼優的標準沒有?這一點,恐怕多數高中的班主任沒有做到,高三是要交高考成績的,高中班主任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去細細考核,一般都是拿自己班上學習成績好的班幹部推薦上去,這就埋下了隱患,讓道德品質不過關的學生幹部混入了學生會。
二是學生會幹部,有沒有進行教育和培訓?
相信開始的時候,學校都進行了教育和培訓,如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性質、怎麼做好溝通學校與學生的橋樑與紐帶,如何做好服務和管理等,待學生熟悉之後,就沒有繼續進行教育和培訓,因為高中沒有那麼多的時間,以學習為第一要務。
三是學生的管理,有沒有將權力在陽光下執行,接受監督?
大資料反饋說,網友認為要重點查一下家庭教育,那是扯了,1名學生可能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4名學生就不太可能是家庭教育的問題了,只能是表示學生會幹部的權力沒有受到監督。
從該校貼出的加強對學生會工作監督的通知看,制度非常有針對性,如果能暢通學生舉報渠道,顯然不會發生這件事。所以,將學生會幹部的權力放在陽光下執行,接受學生監督非常有必要。
總之,信陽實高曝出這件事,校方的處理非常正確及時,同時暴露出了高中學生會在選人教育培訓和學生會幹部權力受到監督的三個問題,這不是一件小事,足夠我們所有的高中警醒,舉一反三,查缺補漏。高中不能再以追求升學率為由,忽視學生會幹部的教育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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