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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慎之老師從心理學角度
解讀四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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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胡慎之
心理學家
家庭關係顧問
圖片來自網路
那年,我約9,10歲。家裡正值農忙,爸爸出差,媽媽非常能幹,既要在鄉鎮企業裡打工,又要忙家裡的田地。
有一次,媽媽在廠裡做事的時候,出了意外,手臂被弄骨折了。當我看到媽媽一隻手臂吊著的時候,心裡特別難過,也很焦急。
如果地裡的稻穀沒人割的話,那家裡一年的收成就沒有了。
沒有人可以幫上忙,家裡的親戚朋友們都要忙自己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我心更急了,很想為家裡做一些事情。
那一刻,我彷彿充滿了力量。
拿著鐮刀,帶著弟弟,去田裡割稻子。弟弟從小體弱多病,只能在那看著。
9,10歲的我力量有限,割了一段時間,手上全是血泡,鐮刀上也全是血。
自己盡了最大的努力,也只割了任務的三十分之一。
我非常絕望,懊惱和憤怒,一直在期待奇蹟發生。
我很想幫媽媽的忙,但似乎沒幫上什麼忙。我很沮喪地回了家,媽媽看到我,特別難過,哭了。
看到媽媽哭,我內心感到了安慰,因為自己做的事情被媽媽看到了,同時這對我來說,也是一種肯定。
如今,回顧過去,對媽媽的哭有了更深的認識,也許媽媽的哭表達更多的是無助和愧疚。
我找分析師討論過這件事,其實,我是在用一種類似自虐的方式來得到媽媽的認同和肯定。
為什麼我會用這種方式來獲得媽媽的認同和肯定呢?
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在中國傳統的文化中,我們崇尚的是犧牲自己,滿足別人的利益。
我們都想被別人需要,也都需要自己的價值被肯定。
當我們去犧牲自己的時候,這本身就是一種自虐的行為。這種行為有可能不是別人要求你去做的。
在這種文化和環境中成長的我們,會在生活中,不斷地強化這種行為。
我們的價值,只有在犧牲自己的時候,才能得到別人的認同。也只有這樣做,我們才能從平常被忽略的狀態中重新獲得關注。
第二,這是一種混亂的關係。
這種混亂的關係是:媽媽變成了需要被照顧的嬰兒,我變成了照顧對方的大人。
在這裡面,自虐既是對愛的渴望,也是憤怒的表達。
情感被壓抑,能得到讚賞
很多媽媽會用誇獎的方式來訓練孩子,希望孩子變乖,變聽話。
乖的另一層意思是,你給我少惹麻煩,要在我的控制下來照顧我和我的情緒。
有一位來訪者,他在很小的時候被爸媽送去託兒所,全託。
在那裡,不管你有什麼需要,都會遭到一些糟糕的對待。
託兒所的老師們不會像媽媽那樣對待孩子們。對他們來說,照顧孩子更多是因為責任,秉持的態度是,只要孩子不出事就行。
有一次,他記得非常清楚,自己摔了一跤,鼻子摔出了血。老師看到後,走了過來,沒有任何的情緒安撫,擦乾了血跡,走開了。
在那種情形下,他沒辦法表達自己的情緒。受了傷害,只能把痛苦的感受憋下去,不表達出來,久而久之,他也認為壓抑情緒是正常的。
在後來的託管生活中,他沒有給老師製造太多的麻煩,很乖,很聽話,老師讚賞了他。
在你我不分的狀態裡,孩子會更多地照顧媽媽的情緒。
很多媽媽不知道如何處理孩子哭鬧的問題,表現得比孩子還急,也不懂得如何跟孩子共情。
這時,對媽媽來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讓孩子停止哭鬧。
當孩子看到媽媽因自己的哭鬧,焦慮不安時,孩子會自戀地認為媽媽的痛苦來自於我。此時,他的價值感非常低,覺得自己很壞。
慢慢地,孩子會透過“壓抑”把自己的需求消除掉。
當孩子看到媽媽臉上露出欣喜的表情時,孩子就學會了用壓抑自己感受的方式來照顧媽媽。
媽媽是孩子最重要的客體之一,如果媽媽不要我了或遺棄我了,我會很痛苦,可能生命也會受到威脅。
讓對方愧疚,是留下他的方法
有一個熟人,他媽媽在生他的時候,難產,子宮大出血,不得已要摘除。從此,他媽媽成了一個沒有子宮的女人。
這件事,讓他對媽媽一直有愧疚,他認為媽媽的痛苦都跟他有關。
事實上,這件事跟孩子的關係並不大,但作為一個孩子,他是分辨不了的。在恰當的時機裡,媽媽也沒有對他表達這些。
有的媽媽會把自己生活中的所有痛苦都歸罪到孩子身上,孩子也會接受並認同媽媽說的話。
孩子在自我認知上面產生了很大的問題,會覺得自己很壞,是自己讓媽媽這麼痛苦的。
於是,孩子開始虐待自己,讓自己陷入特別無助,絕望的狀態中。
虐待的意思是,無意或故意用侮辱,忽略等方式讓自己或對方產生痛苦和恐懼的感覺。
在痛苦和恐懼的感覺背後,是一種絕望,痛苦和孤獨。
媽媽不理孩子,孩子會感到孤單,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
中國很多的父母經常會給孩子灌輸一種想法,尤其是無力感很強的父母,“我已經為你付出了一切,沒有什麼可以再付出了”這樣,父母內心會安心很多。
實際情況是,父母真的為孩子付出了一切嗎?
越是生活在這樣的家庭氛圍中,孩子越會感到,是自己讓媽媽變成這樣的。孩子想去照顧媽媽的感受,於是,就把自己變成了那樣。
這是彼此投射的一個問題。
自虐,可以讓對方愧疚。
讓對方愧疚,可以達到一種控制對方,不跟對方分離的狀態。
孤獨的感覺是很糟糕的,尤其是一直被忽略的孩子。
如果孩子想讓父母關注自己,讓自己體會到一種存在的感覺,唯一的方式就是透過傷害自己的方式(自虐),讓對方愧疚。
父母為了不愧疚,會做出一些補償行為。
如果父母離開的話,就沒辦法做出補償行為,所以,對方就無法離開你。
被隔離被忽略,會有補償性的行為
補償性的行為,是解決愧疚的唯一方式。
如果媽媽愧疚了,媽媽就不會離開我,而且,她會給我補償性的關愛和滿足。
楊過被郭伯伯送去了武當山,在武當山上,他的日子過得並不好,一直被武當山上的師兄們欺負。等他有機會再次回到親愛的郭伯伯身邊時,他把自己弄的一點武功都不會,飽受凌辱,把衣服弄的很髒很破,蓬頭垢面的,類似一種受害者的狀態。看到楊過成了這樣子,郭靖很愧疚,“可憐的過兒,郭伯伯一定要補償你。”郭靖把楊過糟糕的狀態承擔到了自己身上,形成一種你我不分的狀態。
這種狀態在很多母子關係中也會經常出現。
很多媽媽認為孩子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的責任。孩子身體不舒服了,肯定是我沒做好,我不是一個好媽媽。孩子表現的不好,肯定是我疏忽了,沒盡到責任。
在你我不分的狀態裡,雙方都很難做到去真正肯定對方。
在這種情況下,媽媽會用兩種方式去對待孩子。
第一種,過多的補償孩子,對孩子負責。
本來應該是孩子需要做的事情,媽媽把孩子的事情都攬在了自己身上,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權利。
媽媽幫孩子安排好一切,孩子得到了滿足。
她會覺得這樣的自己是一個好媽媽,孩子也會非常感激媽媽,認同媽媽的行為。
第二種,媽媽完全忽略掉孩子的感受。
當媽媽照見孩子這面鏡子時,媽媽照見的是不完美的自己。
媽媽看到的是一個壞媽媽的形象,這時,她會直接把孩子的感受忽略掉或隔離。
隔離,就是假裝見不到孩子所有的痛苦,把孩子扔到一邊,不管不顧。
媽媽隔離孩子的感受,會讓孩子感到一種極度的恐慌。
媽媽的這種行為,在國外,可以被認為是一種虐待。
也許,有的媽媽不在意這些。
但這會成為一種迴圈。
有一位來訪者,就陷入到這種迴圈裡無法自拔。
她特別愛自己的孩子,愛到無微不至,愛到想把自己所有的心全部掏給他,很怕孩子受到一點點傷害。
同時,孩子所有的需求,媽媽都會很敏感,總想著第一時間去滿足孩子。
當孩子說出一些不滿的情緒感受時,媽媽會特別憤怒,這種憤怒的感覺會促使她打罵孩子,甚至把孩子關在門外。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這種情緒,她自己無法控制。
實際情況是,孩子表達了他的情緒,這會讓媽媽產生一種非常絕望和無力的感覺。這種絕望和無力的感覺,無法解決,所以,只能把孩子扔掉。
在這種情形下,孩子也學到了一樣東西:讓自己變得很糟糕,激發媽媽的愧疚感,讓媽媽覺得我很可憐。然後,媽媽就會來哄自己,會緊緊地抱住我。
她說,當她看到孩子在那絕望的哭時,她忽然一下子就清醒了,覺得自己很對不起孩子,把孩子抱在懷裡,痛哭流涕。
孩子會反過來安慰媽媽,“沒事的,媽媽,我以後會乖的。”
漸漸地,這種迴圈的方式被孩子學會了。
如果媽媽沒有虐待我,那我就用一種自虐的方式,把自己變得很悲慘,這樣,就可以得到媽媽的安慰和擁抱。
這種自虐的方式,延續到成人的世界會變成怎樣?
有一位F小姐,告訴了我這樣一個資訊:生命中沒有特別陽光的東西,很多東西都是特別灰暗的,覺得所有人都不一定會喜歡自己,特別孤單。會為了生活中一點小事變得很難過,比如:銀行卡被ATM機吞掉了;坐公交車時,車子晚點了,沒坐到位置;走在路上,天氣下了雨,沒帶傘。
這些成了她生活中的主旋律。
生活中,她有處理不了的事情,就會責怪自己的丈夫。
對於她的媽媽,她無法去原諒,她很早就離開了媽媽。媽媽的一舉一動都讓她特別害怕,有時,媽媽的一句話會讓她傷心半天。
有一天,她說:“老胡,我為什麼要把自己的生命弄得如此悲慘?我把自己變成了受害者,同時,我也是自己的施害者。”
這是一種典型的自虐狀態。
總結成一句話就是,不讓自己過得舒服。
因為只有在她痛苦的時候,才能換來別人對她補償性的滿足。
在一直被忽略的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很多都是用這樣的方式來獲得關注的。
“你再這樣,我就不要你了”
之前,我寫過一篇文章,裡面提到過“疾病獲益”的概念。
疾病獲益的根源是希望得到別人的照顧。
在生病的狀態下或在受傷的狀態下,我們很容易得到別人的照顧。
如果我們做的事情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別人,那麼,這種事情我們做得越多,就會越痛苦,越悲傷,越憤怒。
在很多青少年的個案中,我經常會發現具有邊緣型特質的青少年。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幼年時被忽略了或被遺棄了。
遺棄不是真的不要這個孩子。更多的遺棄方式是,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媽媽威脅孩子,“你再這樣,我就不要你了。”或者,直接把孩子關在門外,不理他。
有這樣經歷的孩子,你會發現他們身上經常有一些刀疤。這些刀疤有的是用刀割的,有的是用菸頭燙的,而且,新的傷疤源源不斷。
有一個人跟我說,“當我用刀割自己的時候,心裡特別舒服。看到血流出來,又會特別心疼自己,可憐自己。但是,那一刻,我能感覺到自己是存在的。如果我不用刀割自己,我沒辦法感覺到自己的存在。”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我是媽媽的孩子,我在傷害我,我也是在傷害媽媽的孩子。這是在用一種極端的方式來表達對媽媽的不滿和憤怒。
假使媽媽愛孩子,看到孩子受傷了,可能會心疼,但更多的是會表達一種絕望的憤怒。
所以我們說,自虐,是正在表達絕望的憤怒。
當我們用自虐的方式來對待自己時,在成長過程中,也一定長期被這樣虐待過。
我在用你對我的方式來對待自己,這是一種認同,也是一種對媽媽的忠誠。
阿德勒說:“有的時候我們人是有選擇的,當我們在原生家庭中不願意出來,其實也是一種選擇。如果你要出來的話,需要一些勇氣,你可以選擇另一種方式去過你自己的人生。”
如何選擇,沒有人可以幫助到你,但是在選擇的過程中,我們需要一些勇氣,希望你能擁有這份勇氣。
表達忠誠
實際上,原生家庭確實是我們生命中的第一份經歷。
也因為是第一份,這些經歷在我們身上留下的印記會更深,影響更大,就像你走在沙灘上,就一定會留下深深的腳印。
如果你現在還受著原生家庭的影響,可能是你沒有辦法做出選擇。雖然你認為原生家庭並沒有給到你什麼,但是在你的內心裡其實一直以來對他是忠誠的。
忠誠的概念有兩個:
第一、孩子對原生家庭的忠誠,比如忠誠於自己的父母,活成父母的樣子;
第二、認同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並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孩子。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家族氣質”,它會不斷地傳承下去,更多是因為忠誠。
或許原先的家庭氛圍給我們的感覺並不好,但是這種氛圍會在我們現在的家庭裡再一次呈現出來。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我的父親對我非常嚴厲,以至於我對自己的要求非常高,經常會覺得很無力、自卑。因此我不願意用同樣的方式對待我自己的孩子。只是我父親看到我對孩子比較寬容,他會提出一些建議或者意見,希望我像他對待我那樣對待我的孩子。
如果我認同了他的方式,那就是“傳承”了,也就慢慢嚴厲地對待我的孩子,但這並不是一個和孩子和諧相處的辦法。
有時候我們根本不需要嚴厲指責或者懲罰孩子,但又莫名其妙地以這種暴力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孩子,這更多是對原生家庭中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的傳承。
實際上,並不是所有的“傳承”都會得到認同和忠誠。
如果你足夠強大,那麼你能更清楚“傳承”給你帶來的是什麼,也能更好地取與舍,活出屬於你獨一無二的“家族氣質”。
作者介紹
胡慎之,心理學家。 家庭關係顧問。 向日葵爸爸發起人。 向日葵心理諮詢創始人。 中央電視臺《心理訪談》顧問。 20多年的諮詢實踐,超15000小時的個案經驗。著有《恰如其分的孤獨》等多本心理學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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