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很多考生和家長有一種誤解,他們認為新高考填報的志願多,不再是平行志願了,平行志願成了“過去式”了。
這是不對的,新高考仍然是平行志願投檔。
一,新高考平行志願投檔的原則是什麼?
1.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這跟老高考相同。
2.投檔時,按照考生成績,依次檢索和投檔。
比如,當輪到檢索某一考生時,遵循該考生所填報的志願順序檢索,一經檢索到某志願符合投檔條件且所對應的招生計劃尚未滿額時,隨即投檔。投檔後,考生本批次所填報的其他志願無效。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志願,則不能投檔。
3.上述過程完成後,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完成了本批次平行志願投檔。如果考生投檔後因故被退檔,本批次的其他志願將不再被補投,該考生只能參加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的錄取。
二,新高考填報平行志願有哪三個誤區?
第一個誤區:“平行志願”等於“平等志願”。
有家長和考生認為,平行志願就是平等志願,幾個志願可以隨便填,只要分數高,就能被錄取到分數線高的一所高校,這樣的認識是錯誤的。
要知道,平行志願不是平等志願,它遵循著“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自身,志願優先”的原則。
考生各志願之間是平行的,只要分數達到所填報志願的投檔條件,均為該生可能的投檔志願,無論哪一志願錄取,均為第一志願。但對考生志願的檢索和投檔是有先後順序的,是按照志願1、2、3、4……的順序依次檢索,當檢索到某個志願符合投檔條件且所對應的招生計劃尚未滿額,隨即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後續志願。
如某考生的志願1符合投檔條件且對應的招生計劃尚未滿額,則會按照志願1投檔,在此情況下,即使該生的志願2、3、4符合投檔條件,也不會再被檢索和投檔。更不會反向檢索投檔,如先志願4,再志願3或志願2。
第二個誤區:“平行志願”等於“平行錄取”。
有考生和家長認為平行志願就是“平行錄取”,只要考生分數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錄取條件,就有可能被多個志願同時錄取。這種理解是不對的。
平行志願實行一輪投檔,考生在一個批次只有一次投檔機會。因此,考生的多個志願不可能同時投檔,更不可能同時錄取。
第三個誤區:“平行志願”沒有風險。
有考生和家長認為平行志願不存在志願填報風險,這種想法也是錯誤的。
相對順序志願填報方式而言,平行志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志願填報風險,但同樣存在一定的風險。
如考生填報的平行志願都過高,也就是說考生的分數未達到所有填報志願的投檔分數,考生檔案不能被投出。
另外,平行志願投檔後,考生也可能因不滿足高校招生章程要求等被退檔。
三,新高考如何填報院校專業組志願?
一個院校專業組為1個志願填報單位,內設6個專業志願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選項。
分三步走:
首先,選擇某個院校的某個專業組;
其次,在該專業組包含的若干個專業內選擇1-6個,作為專業志願;
其三,選擇是否同意在該專業組內專業調劑。
三步走完,形成自己的1個院校專業組志願。考生可在相應批次的志願設定數量範圍內,填報多個院校專業組志願。
四,新高考“專業+院校”志願怎麼填報?
“專業+院校”志願,“1個專業+1個院校”為1個志願填報單位,不設是否同意專業調劑選項。
考生填報志願時,可根據自己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對照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選擇某個專業及招收該專業的某個院校,形成自己的1個“專業+院校”志願。
考生可在相應批次的志願設定數量範圍內,填報多個“專業+院校”志願。
舉個例子:
在普通本科提前批軍事類中,B大學招收大資料管理與應用、管理科學2個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C大學招收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思想政治,C大學還招收電腦科學與技術、電子資訊類、人工智慧3個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化學。
如果考生小強的選擇性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地理,填報志願時,小強可以填報“大資料管理與應用+B大學”,形成自己的1個“專業+院校”志願。
同時,小強也可以填報“管理科學+B大學”“電腦科學與技術+C大學”“電子資訊類+C大學”“人工智慧+C大學”,作為自己的另外4個“專業+院校”志願。 由於沒有選考思想政治科目,小強不能填報“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C大學”。小強還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填報其他軍隊院校的相應“專業+院校”志願。
在普通本科提前批軍事類中,小強最多可填報64個“專業+院校”志願。
新高考填報志願,又是一個全新的科目,高考生要認真學習專業目錄,根據新高考填報志願的規則,先熟悉流程,再打個草稿,然後經過老師和家長的修改,確定無誤後,再上傳網路平臺。
你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