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面新聞記者 | 潘文捷
介面新聞編輯 | 黃月
2024年《霍位元人》《魔戒》在中國進入公版之後,譯林、上海譯文、新華先鋒、安徽文藝、人民文學、磨鐵、果麥、中華書局、湖南人民、玉兔文化等多家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均有出版計劃。這種情況被《魔戒》粉絲譽為公版“大戰”,而如今“大戰”似乎變成了“混戰”。
一些出版訊息引發了托爾金愛好者的憤怒——目前中華書局在“摩點”眾籌平臺上放出的樣張中,第四章到附錄六的標題中僅有第七章“回家”與文景版不同(文景版為“歸家”),引發讀者關注,中華書局在討論區承諾“我們會嚴加審查,寧可不出,也不會出洗稿作品”。
玉兔文化/沐讀文化版《魔戒》已眾籌成功,但引發了更多的批評。首先是錯誤使用了商標,一開始封面和書脊使用了托爾金遺產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Tolkien Estate Limited),而這一商標在簡體中文世界由世紀文景獨家持有。此外,該版本《魔戒》的圖片被質疑複製電影劇照和其他創作者的創作,出版方在一片批評聲討中進行了修改,改成了“畫師精準生成繪製”的AI插圖,再度引發熱議。在譯本方面,官方放出的樣張引發粉絲指責,開場詩被指“像打油詩”,出版社修改後又被網友發現,其修改後的譯文是由譯林舊版、朱學恆版和杜蘊慈版“縫合”出來的。
世紀文景托爾金作品的責任編輯朱藝星告訴介面文化,根據伯爾尼版權公約,中國擁有作者去世之後50年的版權保護,英國本土則是70年,因此托爾金在英國還沒有公版。朱藝星說,此次在中國公版的內容包括托爾金生前獨立創作發表的作品,比較有代表性的是《霍位元人》《魔戒》三部曲以及親子繪本《幸福先生》《聖誕老爸的來信》《哈莫農夫賈爾斯》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作品之外,托爾金還有許多內容在生前沒有發表過。他的小兒子克里斯托弗·托爾金整理了父親遺留的大量筆記文獻,完成了《精靈寶鑽》《未完的傳說》、中洲遠古三大傳說《貝倫與露西恩》《胡林的子女》《剛多林的陷落》、全套《中洲歷史》等。由於經過了克里斯托弗的編輯和整理,這些作品的版權此次並沒有到期。即便是在公版之後,也只有作為托爾金遺產有限公司簡體中文唯一授權方的世紀文景,才可以使用其申請商標的“束”字logo和托爾金的親筆簽名。
《魔戒》[英] J.R.R.托爾金 鄧嘉宛 石中歌 杜蘊慈 譯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3-12 01 版本之選
“托爾金博大精深,想要做好他的作品沒有那麼簡單。”朱藝星說,“不是說像做一個普通的小說那樣,作者去世滿50年了,就來出一出。”
如何挑選《魔戒》《霍位元人》的英文版本為底本進行翻譯,是公版出版首先面臨的問題。一位網名為“zionius”的愛好者被譯林世界文學出版中心負責人吳瑩瑩稱為“大專家”。zionius告訴介面文化,初版《魔戒》的時間是1954年,托爾金本人在1965年做了一次修改,托爾金去世之後又有過多次小改動;到了1994年,出版社用掃描的方式將《魔戒》錄進電腦裡,在OCR識別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錯別字等錯誤;2004年,有人開始對照最早的版本把歷年來積累的錯誤改正,此後又經過幾輪修補,一直到2021年的最新版,才被認為是目前為止最好的版本。然而,儘管每次重新排版會更正一些老錯誤,但也會引入新錯誤。托爾金的英國出版商雷納·昂溫曾經感嘆,需要一百年才能得到一部沒有錯誤的《魔戒》。在版本選擇問題上,中國的出版社曾經吃過虧,zionius說,英國版權方最初給文景的底本甚至都不是2004版,而是更老的版本,直到近年文景《魔戒》才採用了2021版為底本。
zionius發現,2021版裡也存在一些錯誤,他請美國的朋友到收藏托爾金手稿的圖書館進行確認,最終認定其中一些錯誤是出版社在1954年的時候就搞錯了,有些則是1994年引入的OCR錯誤。他把這些發現提交給了英國的《魔戒》出版商,目前這些“捉蟲”成果還沒有得到完全接受,出版社的查證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版本不僅影響文字質量,也影響到了圖片質量。zionius指出,1994年鉛印版變為電子版時,被掃描的底版印刷質量本身就很差,有大量印版汙損,但此後幾乎所有版本都以該版本為基礎,“原版1954年圖片中的雙線到了最近三十年都變成一根線了。”
在目前的公版大戰中,zionius注意到,北京聯合出版公司好讀文化版《霍位元人》就是利用版本來打造差異性的。一般來說,出版社傾向於選擇最新版本進行翻譯,好讀文化版則以1937年的初版為底本。托爾金是先寫了《霍位元人》再創作了《魔戒》,為了銜接上《魔戒》的劇情,作者對之後版本的《霍位元人》進行了情節修改,因此zionius認為初版《霍位元人》可以說是“原汁原味”。
《霍位元人》[英] J.R.R.托爾金 著 劉勇軍 譯好讀文化|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2024 02 翻譯難點
在中國國內產生較大影響的《魔戒》,是2001年由譯林推出的丁棣、姚錦鎔、湯定九、李堯等人的翻譯版本,譯林出版的朱學恆譯本,以及文景出版的由鄧嘉宛、石中歌、杜蘊慈合譯版本。
想要翻譯好《魔戒》並不容易,網路上對各種版本的“捉蟲”至今仍在繼續,有些譯本曾遭到粉絲的嚴厲批評。譯林公版《魔戒》譯者屈暢說,“如果不瞭解奇幻文化,甚至是抱著居高臨下的態度,就很難做成一個好版本。任何一個好的譯本,首先是要有愛。”屈暢此前曾翻譯過喬治·馬丁的《冰與火之歌》。
在屈暢看來,托爾金是奇幻文學的祖師爺,作品帶動了美國奇幻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大發展,由於當時中國大陸剛剛開始改革開放,因此奇幻文學是透過中國臺灣地區流行到大陸的。最早比較受到認可的《魔戒》譯本是朱學恆翻譯的,朱學恆是奇幻文化的推廣者,在奇幻圈子中擁有威望。後來,鄧嘉宛幫助朱學恆整理出版,又翻譯了《精靈寶鑽》,她的專業性獲得了讀者認可。朱學恆、鄧嘉宛均為中國臺灣地區譯者。
譯林舊版“文字非常清爽,有經典文學的韻味在裡面”,但問題在於“不是奇幻圈子裡的人做的”。屈暢介紹,譯者不瞭解故事背後的人文,對奇幻文學的文化符號缺乏敏感,比如會把“精靈”、“矮人”譯成童話式的“小精靈”、“小矮人”,對第二世界(作者創造的另一個完整的世界)的世界觀設定也瞭解較少,“更容易被圈內的讀者攻擊”。
zionius說,托爾金是牛津大學英語系教授,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懂英語的人之一,“用詞非常精準,換成另一個詞味道就不一樣。”此外,托爾金還喜歡玩和詞源有關的文字遊戲。舉例來說,書中的人物白袍薩茹曼和他所在的歐爾桑克塔這兩個詞都源自古英語,含義是cunning。該詞本意是“知識,技藝,精巧”,後來變成貶義的“狡猾”——這一詞義變遷也象徵了薩茹曼的蛻變。朱藝星介紹,托爾金喜歡發明語言,他先發明瞭精靈的語言,才需要一個世界的故事和人物來講這些話。
托爾金還喜歡讀古代歐洲的創世神話和英雄史詩,其寫作目的就是為祖國英格蘭創作這樣的神話。無論是《霍位元人》還是《魔戒》,都只是整體世界觀的一個方面,對這個世界中的人物、種族、地理、曆法、風俗習慣,他都進行了規定和說明。令朱藝星印象深刻的是,霍位元人的歷法和精靈曆法、矮人曆法各不相同,和現在的人類曆法也存在差距,托爾金不是胡亂寫的,是經過計算制定的。她認為,世界設定的詳細程度是托爾金作品與其他作品的重要區別所在。“《哈利·波特》我也很喜歡,但沒有《魔戒》的世界那麼複雜。”
03 洗稿之辨
“如果一位譯者真正從頭開始翻譯,要克服非常多的困難,而且需要很多人來合作。”朱藝星說,單獨一個譯者很難做到英文和中文都很好,同時又懂精靈語、懂地理,還懂曆法。
此前文景版《魔戒》,由鄧嘉宛譯故事,杜蘊慈譯詩歌,石中歌負責統稿和附錄的翻譯工作。屈暢也選擇了翻譯《冰與火之歌》的搭檔趙琳合譯《魔戒》,目前初稿已經完成,他說“遠遠不能算是完工,可能只完成了30%”,因為《魔戒》要“不斷地摳細節,不斷地修改”,完善譯文將是初譯耗時的許多倍。屈暢想要精益求精,但也面對著時間壓力,以期在2024年內出版完成。
文景從2013年開始出版《魔戒》,共售出近100萬冊,重版多次仍在不斷修訂內文。朱藝星說,“我不覺得2013年出版時有懈怠或敷衍的成分,那時也是在精益求精,只不過當時對托爾金的研究還沒有很深入,我們也在和讀者共同學習。”他們和許湛等專業度很高的讀者進行合作,邀請他們校對,“多的時候修改近100頁,少的時候十幾頁,”修改至今依然在繼續。
朱藝星對《魔戒》公版充滿了期待,因為“出版社做書會有一定的慣性,想知道會不會有更好的翻譯和更好的製作”。在翻譯是否可能雷同的問題上,她也表示,全中國懂精靈語的就只有幾個人,譯者和出版社去參考他們的回答,翻譯出的內容就可能差不多,“但我們能明顯發現有一些是抄襲和洗稿。”
“直接抄別人的肯定不行,但是可以學習別人的長處,”屈暢說。初稿完成前,他不看其他版本,初稿完成後會“把市面上能找到的所有資料都蒐集過來,儘可能地核對,因為每個人的視角不一樣,對譯者來說這是學習的過程”。
在此次《魔戒》《霍位元人》公版大戰中,可能出現的譯文抄襲或“洗稿”行為是一大關注熱點。正在眾籌的玉兔文化版《魔戒》,預覽給出的開場詩前三句開頭與文景版完全一致,其他內容與朱學恆譯本幾乎完全相同。但如果兩個譯本都忠於原文,且採用同一套譯名,要認定相似之處是洗稿還是偶然並非易事。
屈暢說,《魔戒》這個圈子已有二十幾年的歷史,許多名詞已固定下來,他在翻譯時,99%名詞沿用了約定俗稱的譯法,這意味著絕大部分和文景版的名詞差不多。
zionius認為,除了用機器查重之外,更有力的證據是比較譯本的錯誤。“如果兩個譯本的誤譯之處幾乎完全一致,就不大可能純出於偶然。此外,在洗稿版裡,原本流暢的表達時常會為了避嫌而變得生澀,原本統一的譯法和譯名時常因只改動了一兩處而變得前後不一。”
插圖侵權也是托爾金公版討論的重點。zionius提到了圖片侵權一種可能形式——托爾金畫了100多幅《魔戒》相關的繪畫,2021年,哈珀·柯林斯出版了托爾金插圖版的《魔戒》,選了30多幅托爾金的畫,每一張配在哪裡都是哈珀·柯林斯編輯決定的。“個人認為,它在內容選擇和編排上具有一定獨創性,當然可能也有人認為這是不產生著作權的編輯行為,比如有家出版社最近出了《魔戒》,圖片選擇和編排完全沿用了哈珀·柯林斯2021版。這樣做是否正當,得看法律專家的觀點,不過我想至少在道義上不太合適。”
北京市觀韜(濟南)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智慧財產權律師、山東省智慧財產權服務協會副會長郭婧告訴介面文化,著作權(版權)是自創作者創作出作品的時候產生的,無論該作品是否發表,創作者均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如果基於原作品進行改編、翻譯、彙編等形成的作品,則改編人、翻譯人、彙編人享有其對應的著作權,但其在行使著作權的時候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她指出:“新作品作為彙編作品,也是享有著作權的;如果對原作品進行翻譯,翻譯者也會享有翻譯作品的著作權。”
插畫師Norloth介紹,直接照著電影劇照來畫插圖,不僅存在版權上的問題——版權屬於華納——本身也是一種“非常敷衍的、不尊重小說、不尊重插畫行業的行為”,臨摹缺乏原創性,“甚至不屬於插畫”。
她關注到,不止一家出版社涉嫌使用“AI與電影劇照混合生成的圖”。“業內大部分從業者反對AI製圖,因為AI圖本身雖然看似沒有直接侵權,但生成AI圖所用的相簿可能抓取了大量插畫作品,而藝術家本身並沒有授權自己的畫作被AI相簿抓取和收錄。插畫界認為這是一種間接侵權,只是目前法律還沒有跟上技術的速度,所以管不了。”
智慧財產權律師郭婧也談到,目前現行法律規定中尚沒有對這部分作品權屬的直接認定,司法實踐中對於AI作品相關著作權問題仍在探索過程中。有觀點認為AI也是一種工具,利用這種工具產生的作品本身也具備創作作品屬性,也享有著作權。AI圖片形成用到的相簿在未徵得著作權人許可情況下使用其作品,可能牽涉到相簿所在平臺對於作品使用是否合法等一系列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時至今日,《魔戒》電影的美術設計和艾倫·李、約翰·豪等藝術家的插畫已深入人心,Norloth也非常熱愛這些設計和插畫。但她認為,原創插畫師應盡力擺脫這些形象的束縛。以甘道夫為例,因為長相和穿戴有非常具體的文字描述,所以不同插畫師繪製出來的形象可能會差不多。但是插畫師應該盡力符合文字的描述,同時擺脫既定的形象,因為既定的形象本身只是某個創作者或某群創作者帶給讀者的一種版本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