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報
針對因各類歷史遺留問題而導致不動產“登記難”的問題,鄭州再放“大招兒”予以破解——11月9日,記者從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瞭解到,在鄭州市人民政府的推動下,該局聯合鄭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鄭州市財政局、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鄭州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稅務局、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同推出鄭州市清理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不動產“登記難”若干措施,以實際行動維護群眾和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2016年8月20日,隨著昔日“房本兒”的停舊發新退出歷史舞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開始在鄭州全面落地。但在制度落地之初,因各類歷史遺留問題而導致的“登記難”,始終困擾著包括鄭州在內全國不少地方的不動產登記部門。
“不動產登記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而非行政審批,且是依申請登記。通俗地說,假設辦證要件需要ABC,滿足條件不動產登記部門就予以確認,要件不夠或是申請主體不主動申請登記,比如大家時常詬病的新房遲遲不辦理不動產證書,很多情況下是開發商不前往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首次登記,工作人員也沒有辦法。”某國內不動產登記行業資深人士A先生表示,不動產登記制度曾被人譽為一面“照妖鏡”,在最終進行行政確認時,前置程式中的種種魑魅魍魎便會顯露出來。
“也正因為此,不動產登記部門也被大家戲稱為‘倒黴蛋兒’,對於辦證人來說,辦不了證的結果是你不動產登記部門告訴我的,我就認為是你不作為或者亂作為,即便前置程式中存在瑕疵,哪怕存在抵押或者查封。”A先生補充說,依照目前全國不動產登記的實踐工作來看,不動產登記制度執行至今,現存絕大多數“登記難”的情況都是前置程式中手續不完善,或者存在違法行為。
早在2016年末至2017年初,為破解不動產登記工作實務中的各種難題,原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以及鄭州市人民政府就曾經出臺《關於做好當前不動產登記工作的指導意見》(2016年11月)以及鄭政(2017)6號文、鄭政辦〔2017〕26號文,為當時不動產登記工作所面臨到的難題給與政策突破口。河南省、鄭州市也成為了當時全國範圍內較早出臺文件解決不動產登記難題的省份與省會城市。
“歷史遺留問題解決起來難度很大,是不少地方不願觸及且容易‘出力不討好’的一個領域,而鄭州在省廳的指導下,數次針對這一問題出臺解決方案,體現了相關部門的擔當意識,值得欽佩。並且鄭州每次出臺相應意見時,都是全國各地爭相學習、借鑑的‘教材’。”2017年,某省外不動產登記行業資深人士B先生曾這樣對記者說。
2018年,鄭州市人民政府又出臺鄭政(2018)33號文,進一步破解登記工作中存在的難題。
是時,《補充意見》指出,在“6號文”釋出實施以來,鄭州市已妥善解決了一大批分散登記導致不能正常辦理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問題,對於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辦理不動產登記過程中,仍有一些問題不斷顯現。為規範不動產登記行為,提高登記質量和效率,按照“依法依規、尊重歷史、便民利民、信守承諾”的原則,針對當前鄭州市不動產登記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結合鄭州市實際,特制定“6號檔案”的補充意見。各相關部門要精簡程式、密切配合、提高效率,抓好工作落實。
此後的2019年,鄭州市結合現實工作中的問題,又出臺了實操性極強的鄭政文【2019】106號檔案,用於指導不動產登記實務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可以說從2017年到2019年,鄭州市出臺的各種政策成為了解決各類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系列工具箱’,不僅為群眾解決了大問題,也為全國同行提供了重要參考,為全國不動產登記行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B先生這樣總結說。
“6號文、33號文頒佈至今已過去了6年多的時間,結合6年間出現的新問題,鄭州市此次再出新檔案的目的,就是要以更大的力度推動解決全市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使用多年卻無法辦理產權證書的諸多困惑。與此同時,政策涉及的各職能單位也都徵求了省級或上級主管單位的意見,可以說是審慎出臺,重在實操。”對於此次出臺的新政策,鄭州市不動產登記部門主要負責人這樣解讀說。
關於新政策所要解決的問題範圍,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一輪舉措適用於省專項行動開展前建成且投入使用的城鎮住宅、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衛生、教育等8類不動產。同時也明確了“小產權房”和違法佔用耕地或生態保護紅線、違反規劃應予以拆除、不能取得消防認定意見、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無法整改到位等6類不動產不屬於清理化解範圍。
“新舉措把維護群眾利益與追究單位責任區分開來,堅持以法律法規為底線,以房屋質量安全為紅線,嚴格區分問題性質,嚴禁以登記取代審批,堅決避免‘搭車辦證’。”上述負責人說,自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執行以來,尤其是破解各類歷史遺留問題提上日程之後,避免“小產權房”等一些違法用地問題“搭車辦證”就是不動產登記部門面對的一條紅線。
據瞭解,此次出臺的新舉措對涉及用地手續不完善、跨宗地建設、規劃核實手續不全、竣工驗收手續不完善、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工業用房分割合併、涉查封抵押房屋辦證等18類問題明確了50條處置意見。
在現有清理化解政策的基礎上,此次出臺的政策有7個方面的突破和創新,如,進一步拓展了政策覆蓋面,將清理化解範圍擴大到工業、物流、學校、醫療、養老等不動產類別;進一步簡化了審批流程,部分規劃核實手續不完善,原應報市政府批准的,現報區政府(管委會)批准即可;進一步精簡了登記申請材料;解決開發企業因資金匱乏未繳納相關費用,又無法納入“證繳分離”範圍,導致群眾辦證難的問題;解決部分費用沒有繳納路徑和標準的問題等。
值得關注的是,在採訪中,國內不動產登記行業資深人士C先生對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也有著一個令記者印象深刻的觀點:積極回應群眾所盼,大力破解歷史遺留問題,“還分散登記時代的欠賬”,這固然要予以點贊,但從另一個側面說,以負責任的態度,合理審慎做好現實中新的審批,避免造成未來的歷史遺留問題更為重要。
“要警惕出現‘歷史遺留問題是個筐’,什麼違法行為都能兜底,‘開發過程中守法、違法結果一樣’的不良導向,這對守法企業極不公平,也不利於良好經營秩序的養成。”他強調說。
針對此次出臺的新政策,鄭州市不動產登記部門主要負責人表示,新舉措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要求相關部門積極履職,主動作為,嚴禁設定障礙、推諉扯皮,推動問題真解決,達到群眾真滿意。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得以各種理由將應納入清理化解的專案置於化解範圍之外。
“可以說鄭州這次又吃了一次螃蟹。當然,更是給全國同行又蹚出了一條路,要感謝他們!”對於鄭州再次出臺檔案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曾接受記者採訪的B先生這樣說。
來 源:大河報·豫影片記者 陳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