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劉靜怡)賣了7份冬蟲夏草燉花膠,飯店賠了21000元。
11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0月28日公佈的一則案例引發關注。小李曾於2019年1月購買7份單價為300元的冬蟲夏草燉花膠,隨後以飯店違法將冬蟲夏草作為食品原料生產普通食品為由訴至法院,最終飯店賠了21000元。
冬蟲夏草能否用於食品生產?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查詢瞭解到,2012年8月1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釋出了《關於印發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批准將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的試點工作,曾允許其作為保健食品開展應用。
2016年2月4日,原國家食藥監局釋出《總局關於冬蟲夏草類產品的消費提示》,載明:“冬蟲夏草屬中藥材,不屬於藥食兩用物質。有關專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國家安全標準中砷限量值為1.0 毫克/千克,長期食用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等產品會造成砷過量攝入,並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存在較高風險。”
2016年2月26日,原國家食藥監局釋出《關於停止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的通知》。
2024年5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沙德鎮的當地居民在草山上挖蟲草。新華社記者 沈伯韓攝
11月3日,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廈門醫院中醫科主任醫師王富春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冬蟲夏草是一種生長在寒冷高原上的中藥材,具有補腎、益肺等中醫功效,常用於腎病治療方面。“冬蟲夏草不能作為食品原料,主要是出於對其安全性和臨床療效的考慮。一些藥食同源的中藥,如薏米、陳皮等,安全性非常高,適合日常食用。而冬蟲夏草則屬於動物屍體和菌類的複合體,存在不適應的人群。如果非疾病人群食用,可能會產生毒副作用。”
事實上,在食品中新增冬蟲夏草涉嫌違法的行為屢見不鮮。10月15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通報,蘭州某生物醫藥有限公司購買冬蟲夏草、盛世復興酒(基酒)、五根草冬蟲夏草酒盒等原料進行灌裝,當事人在食品中新增冬蟲夏草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喜歡在煲湯時加入冬蟲夏草等中藥材,以期達到滋補效果。然而,王富春表示,煲湯時可以選擇一些相對安全、藥食同源的食材,比如薏米、銀耳等。對於補益類的藥物,如人參、冬蟲夏草、鹿茸等,不建議居民自己在家隨意使用。“這類藥材需要遵循醫生的指導和建議,確保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