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省藝人因私藏大量未成年x影像而引發熱議。根據臺北地方法院的判決,黃子佼因持有2259個涉及35名受害少年兒童的性影像,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新臺幣。
這一事件不僅對黃子佼個人的職業生涯造成了毀滅性打擊,也暴露了網路性侵害未成年人問題的嚴重性。
網路性侵害是什麼?
顧名思義,網路性侵害是一種透過網際網路對未成年人進行性侵害的犯罪行為。不法分子利用網路平臺,以誘騙、脅迫等手段,要求未成年人提供淫穢圖片、影片或進行裸聊,甚至威脅曝光這些內容以控制未成年人。這種行為不僅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還可能發展為線下犯罪,如強j。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和社交媒體的普及,未成年人成為網路性侵害的主要受害群體。網路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渠道,他們可以輕鬆獲取和傳播未成年人的不雅影像。
黃子佼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案例,他透過加入非法論壇購買並持有這些影像,加劇了未成年人成為性侵害物件的風險。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受害者的隱私和尊嚴,還對他們的心理健康造成了長期的負面影響。
除了類似黃子佼事件,我們生活中還有“隔空猥褻”這種典型的網路性侵害:犯罪者透過網路社交工具,如即時通訊軟體和自媒體平臺,以滿足X刺激為目的,誘騙或脅迫未成年人傳送裸照或影片。
這種犯罪隱蔽性強,作案手法多樣,且傳播速度快,對受害者的心理和人格尊嚴造成持久傷害。
法律上,我國已將隔空猥褻明確入罪。
我國最高法院釋出了《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特別提到: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透過網路影片聊天或者傳送影片、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以強制猥褻罪或者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這為制裁隔空猥褻提供了法律依據。
這裡要指出的是,對於隔空猥褻犯罪,發生之後進行懲治還不夠。網路犯罪活動本身有一定的隱蔽性,尤其要考慮到被害者及其家庭面對維權的諸多顧慮。要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遭受“隔空猥褻”侵害,除了加強普法宣傳,還得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機制。
隨著這樣的事件不斷曝光,現行法律對網路性侵害行為的制裁力度不斷加大。比如黃子佼案件中,法院以“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對其進行了嚴厲的刑事處罰,這體現了法律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堅定立場。
法律高懸利劍,對侵害未成年人的行徑秉持零容忍的堅決態度,當下社會對於網路性侵害的認知與態度也正逐步走向深入,這些無疑都是時代進步的顯著標志。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在實際的應對場景中,公眾對網路性侵害的嚴重性和複雜性缺乏足夠的瞭解。許多人在直面此類事件時,或因懵懂而手足無措,或因輕視而反應遲緩,難以形成有效的應對之力。
所以,如何構建起堅固且高效的網路性侵害打擊與預防體系,依舊是橫亙在我們面前亟待攻克難題。
除了法律制裁,技術手段與網路監管也非常重要,這讓我們可以從源頭進行監管而不是事後補救。為了有效預防和打擊網路性侵害,透過開發過濾有害資訊系統的語義分析技術,可以更好地識別和遮蔽不良資訊。同時還需要加強對短影片平臺和社交網路的監管,限制不法分子利用這些平臺進行犯罪活動。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認識到性教育是預防未成年人遭受網路性侵害的重要手段之一。透過在學校和家庭中開展適合年齡的性教育課程,可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例如,教育孩子認識身體隱私部位、勇敢拒絕不合理的要求、識別潛在的危險等,都是性教育的重要內容。
學校、家長和社會各界需要共同努力,對未成年人進行性教育,讓未成年人認識自己的身體界限,提高未成年人的網路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對於已經遭受網路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時的心理援助和社會支援至關重要。受害者往往需要專業的心理諮詢來處理內心的創傷和恐懼。
社會各界需要建立完善的心理援助機制,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同時,保護受害者的隱私和尊嚴,避免二次傷害的發生,也是援助工作的重要原則。如果你或者身邊人需要這樣的心理諮詢,請在後臺聯系我們。
最後,我們要提醒:人們看待受害人的眼光也是構成暴力的要素之一,因為數字性犯罪是集體威脅形態下的一種犯罪。
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受害人,你的眼光和對待ta們的態度非常重要。
那麼,你會用什麼方式來支援這些受害者呢?請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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