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殤小編按:
瑞金醫院的鄭明華醫生主動關閉了微博,有人說醫院進行了扣除績效等措施,而微博上支援集採政策的群體對鄭教授的微博進行了各種挖墳,挖出了他曾經的一些言論,最後跟他扣上了一頂資本主義走狗,鼓吹醫療私有化收割人民的帽子。導致了其最終刪除了微博。
我透過自己的資訊渠道問到了一些具體情況,當然可能不夠準確,我打聽到的資訊就是醫院沒有對其進行處分扣除績效等措施,可能會有領導私下談了下話,估計就是注意影響等之類的話,這在公立醫療機構也是常規操作,不是什麼處分處罰啥的。所以官方透過醫院給與給人施壓,導致刪除微博應該不是真的。這種話語可以休矣。
目前上海聽說是已經開放醫院原研藥的採購,唯一的區別就是購買原研藥不能報銷,需要自費,我覺得這個改變也很好,豐儉由己。想效果好的自費買原研藥,信任集採藥的,可以報銷集採藥。
藥品耗材現在甚至醫療裝置的集採初衷是好的,這點我認為是需要肯定的,但是如何保障好,我覺得還需要進一步討論,我們國家在當年副食品短缺的年代也曾經推行過菜籃子工程,當年是採用了多舉措並舉的形式透過很多年解決了菜籃子保障的問題。那麼現在醫療過程中的幾個重大支出我們需要秉持什麼樣的初衷呢?我認為,要能用,要好用,接下來考慮價格便宜這幾個因素都要考慮進去。要摒棄唯價格論,只要價格低,我們競標就選價格最低的那種。本次第10輪裡一些價格出現的令人不可思議,已經低到違背了我們的普通的價格常識的情況。所以我認為這是我們需要先去做的一些改變:首先自問我們的目的是什麼?我們要達到的目標是什麼?我們是不是隻要價格最低的就行了?
其實臨床上大家也都知道的確部分集採的藥品的確質量或者說療效上與原研的藥品有差距,而這個差距是各種人群嘗試後去和醫生,和自己認識人交流後自然發生的。我現在不在一線了,但是還是聽到高血壓藥物的集採品種的確不如原研藥的說法。而麻醉藥物的集採品種的藥效我也在另外一個親身體驗過的醫務人員的口中得知。那麼我們如何去解決這個問題呢?聽說傳說到的那些到底發生率如何,情況是什麼樣呢?我覺得全國有能力的醫院進行真實世界集採藥品與原研藥品的療效安全性等研究應該自發推動,甚至國家衛健委和國家醫保局甚至可以出資資助這方面的研究,產生一個大致的情況摸底圖。
還有,我們該如何面對,我僅對政府層面說,我覺得這是一個難得的好時機,大眾透過小紅書瞭解到美國普通民眾的醫療是如何的昂貴後,會對自費多點選用療效更好的產品不會如此抗拒,而我們政府最重要的是聽的進真話,要真心想想有什麼法子可以制度上進行改善,讓這個醫療市場得以在保守質量的之上進行良性的競爭,擺脫急功近利的想法,和民眾的樸素意見和想法進行良性互動,推動社會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
其次,大眾要清楚輿論風暴背後都有可能有各種利益團體推手助推輿論的產生,第10輪藥品集採所有的原研藥品都落選了,那麼我如果是原研廠家我也得給這個事情的曝光買個熱搜,對於那些已經是集採領域的廠家,我也會對接下來是否會查我的報價是否突破了成本底線,是否有其他方面的造假感到惶惶不安,換了我,我也會罵。所以網路上兩派的觀點都如此犀利,似乎每個人都自稱站在人民角度。但是其實我覺得這兩派人觀點都可以看看,但是要有自己的判斷力,判斷是否是對大眾有利。千萬別去跟風辱罵或造成對立。完全不值當,就相信我們的政府有這個智慧能夠慢慢的解決這樣的問題吧。
就本次事件中鄭明華教授我聽說是聯合了20幾位醫療界專家一起發的提案,我認為他們發這個事情的本意,就是為了提醒國家政府,目前醫療界的集採中可能正在發生的一些問題,通常醫療界的知識分子都很軸,認死理,我個人對於他們能提出此事並讓國家有關部門能認真對待此事表示敬意。
21世紀經濟報道
隨著第十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結果的公佈,關於集採導致原研藥退出公立醫院甚至退出中國市場的討論此起彼伏,伴隨而來的還包括對幾分錢一片的仿製藥效果的不信任。
尤其是1月中旬以來,上海政協委員“麻藥不睡、血壓不降、瀉藥不瀉”的表達“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國家醫保局聯合多部門前往上海當面聽取相關意見。此事熱度未減之際,一則關於多個仿製藥一致性評價資料雷同的訊息跳出,仿製藥質量問題被推上風口浪尖。國家藥監局回應:系編輯錯誤導致,並更新了相關資料。
一致性評價有沒有造假的空間?仿製藥的質量到底如何?究竟應該如何對待一線醫生的反饋意見?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選擇權、保障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社會各界迫切想要獲得這些問題的答案。
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了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衛生經濟學教授胡善聯。他表示,過去有些觀點認為臨床醫生是受資本的驅動,因其個人利益為原研藥發聲。“但現在不同了,事情變得越來越複雜了,行政部門需要檢查為什麼會有編輯錯誤的情況,而不是簡單地改了資料就可以的。”
胡善聯教授認為,“有些藥企想要打‘組合拳’,不靠這款藥物掙錢,肯定是不可以的,這是違背商業規律的,也是不誠信、不道德的。另外,從壟斷法的角度看也是不被允許的。”
構建良好的反饋渠道
21世紀:上述對藥品質量的質疑來自患者和臨床醫生的感受,那麼在您看來,這種切身感受得來的結論是否可以證明仿製藥質量存在問題?仿製藥效果到底怎麼樣?
胡善聯:圍繞集採引發了很多問題,比如到底是“一致性評價”還是“一次性評價”,老百姓對此持質疑態度。藥監部門就需要進行回答。原研藥這一提法是我國特有的,所謂原研藥其實就是過了專利期的藥品,各國都是允許去仿製的,如果企業送檢的材料是最好的,一致性評價很容易就透過了。目前我國藥企都透過了GMP(良好生產規範)認證,保證每一批藥品質量都一致。
但也很難說是否有個別企業沒有很好堅持這個制度,送檢的藥品和後續生產的藥品的質量是否一致(包括要求的藥學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也很難說。臨床醫生是透過個案經驗證據提出問題,就可能會使得臨床醫生誤認為整體帶量採購藥品質量有問題。
這次的政協委員是醫務人員的代表,相當於“吹哨人”,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了。臨床面對的是患者個體,不像藥物流行病學或者藥物經濟學針對研究的是一個人群。所以醫生提到的這些是源於其經驗,只有個別案例,我們不能要求個別醫生提供臨床研究的循證依據。那是需要由藥監部門、醫保部門以及衛生部門在對大量帶量採購藥物進行真實世界研究之後才可以提供的證據。
一致性評價是否有造假空間?
21世紀:2015年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時,明確要求仿製藥需要與原研藥質量療效一致。在您看來,目前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工作落實得怎麼樣?存在哪些問題?
胡善聯:首先我們要明確,仿製藥在做一致性檢驗時是需要原研藥來做對照的。國家藥監局會公佈不同種類藥品對照的參照原研藥品,而且每年都在更新不同的品種種類。
做一致性檢驗理論上有三個階段,即藥學等效性(PE)、生物等效性(BE)、臨床治療等效性(TE)。藥學等效性方面,強調化學成分的一致性。將仿製藥和原研藥放在一定的緩衝溶液中,並測定不同時間其釋放的濃度,如果仿製藥的溶出度曲線和原研藥基本一致或比較接近,就說明透過了一致性檢驗。這只是化學成分上的一致性評價,而且是體外的實驗。
生物等效性方面,則是透過少量志願者的人體實驗求得藥物血濃度的變化情況,即觀察藥物進入人體以後的藥代動力學,在血漿中的最高濃度(Cmax)和濃度曲線下的面積(AUC T/R)的變化,對比仿製藥和原研藥是否一致或在80%~125%可信限範圍內。需要說明的是,這中間有80%和125%的差別,所以儘管國內多家藥企同一個產品透過了一致性檢驗,但並不等於所有藥品都是同質的。
從理論上來說,只有達到三個階段的要求才能認為仿製藥和原研藥具有相同療效,但實際上第三階段治療等效性很難完成。原研藥本身大部分都已過了專利期,仿製藥再去做大規模的人體實驗,成本太高。所以一般而言,都是先批准仿製藥上市,再在臨床治療實踐中,根據真實世界的情況觀察仿製藥物的效果。
21世紀:近日,“一致性評價”資料被曝造假再次將仿製藥質量問題推上風口浪尖,後來國家藥監局緊急回應稱系編輯錯誤導致上述問題。但這也引起了業內對這一話題的討論,在您看來,一致性評價有沒有造假的空間?
胡善聯:作為科學工作者也會產生一些疑問,為什麼這些資料也會一致?藥企會不會和CRO公司合謀進行腐敗?如果是編輯錯誤,那麼是人員編輯錯誤還是原始資料有問題?
國家醫保局提到過,帶量採購可以降低藥品價格,同時也可以消除腐敗,但現在又帶來一個新問題,情況也越來越複雜了,需要進一步全面核實,並探討造成資料統計錯誤的原因。
一致性評價是否有造假的空間?一致性評價的結果是由企業上報的,是企業委託高校、藥監部門或者第三方機構做的。前幾年,國家藥監局在進行飛行檢查時,查出很多臨床試驗有問題。此前,也有很多企業在將臨床資料包上去之後又主動撤回了。
低價,如何保障藥品質量?
21世紀:第十批集採以來,極致低價帶來了公眾對仿製藥質量的質疑,藥品價格甚至不如一瓶水,在這種情況下,藥品的質量能否得到保障?
胡善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過去發改委曾組織專家到企業調查他們的生產成本。但現在企業對自己藥品的生產成本是最瞭解的。在招標採購中曾有一個規定,假定最低價是可靠的,那麼在此基礎上1.8倍以內都是有可能中標的,如果超過就出局了。有很多外資企業可能只是作為表態來參加,並不會把價格降到1.8倍以內。但之前每批至少還有幾家外企的藥品會中標。而第十批沒有一家中標,所以引起了爭議。
現在有注射液的價格低得出奇,甚至連一瓶水的價格都不如,我們並不是說一瓶水就是標準,但藥品價格這麼低,老百姓和醫生肯定會對藥品質量存疑。
現在我也看到一種觀點,藥企不靠這款藥掙錢,而是打集採“組合拳”。這是肯定不可以的,是違背商業規律的。這屬於“交叉補貼”,企業不應該用產品B的盈利來交叉補貼低於成本的產品A。這是以低價傾銷的形式壟斷市場,寡頭壟斷之後到一定時間是可能漲價的,從壟斷法的角度看也是不行的。
患者選擇權、產業可持續發展仍需探索
21世紀:與仿製藥質量一同被討論的,還包括患者的選擇權,國家醫保局多次強調並未“一刀切”不許醫療機構採購原研藥,集採協議量一般在醫療機構報量的60%~80%。但還是在多重原因之下原研藥難以進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選擇權?
胡善聯:現在一些醫院不進原研藥,首先是因為有行政命令,以推進集採的落地;另外就是受DRG/DIP制度的限制。從醫院的角度看,為保障患者的選擇權,既要進仿製藥又要進原研藥。過去有“一品兩規”的要求,即一個產品兩種規格,就可以選一個仿製藥、一個原研藥。
患者在獲得選擇權的同時,也帶來了新問題,即支付標準有所提高。因為原研藥價格高,醫保是保基本。而增加支付標準會帶來很多社會問題,比如有些老百姓認為這是不平等的,沒錢就只能用帶量採購的藥,這就更復雜了。在這種情況下,怎麼既要保證社會穩定,又能增加個人支付費用,目前來看,丙類藥品報銷目錄是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