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衛生部冠病熱線中心(MOH COVID Call Centre)當客服的女子,利用塗改液篡改打卡表,“延長”自己的工作時間,兩個多月內騙取近1萬1300新元的薪酬,被判服刑24周。
(被告偽造打卡表,騙薪水近1萬1300元 | 示意圖 :iStock)
被告哈菲扎(30歲)面對一項使用偽造檔案進行欺騙的罪名。
根據案情,被告每月平均薪水為2400新元,工作時間是早上8時到傍晚6時,
或中午12時30分到晚上10時30分。
被告從2021年9月27日開始工作。根據工作流程,被告應在每個月的5日與20日自行在打卡表上記錄她準確的工作時間,之後將打卡表交給組長讓對方確認並批准她記錄的工作時長,再將打卡表交給公司進行薪酬計算。
鑑於操作形式是被告先將打卡表填好,交給組長確認後,拿回打卡表拍照,自行將照片上傳到公司網站上。所以她就藉此間隙,利用塗改液將組長確認後的打卡表進行更改,虛報“延長”了她的工作時間;並將休假或拿病假的日子改為工作日。
案情揭露,從2022年3月5日至5月20日,被告一共更改了6張打卡表的記錄,幾乎虛報了每一天的工作時間。
除了虛報“延長”了她的工作時間外,更是將休假或拿病假的日子改為工作日,在兩個月內共獲得1萬1294新元的薪酬。
公司在一次審計中,發現她系統登入的記錄與打卡表上的不符,因此質問她。
被告隨之承認自己的罪行,公司後來安排讓她在7月將3000新元歸還給公司,餘額則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清。然而,被告只在7月還了1000新元,之後就沒再還錢。
公司的人事顧問於當年8月25日報警。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說,她是一名單親媽媽,有兩個16歲和7歲的孩子,與姐妹一起住,必須照顧孩子與姐妹,無法償還那筆錢。
法官表示,希望被告出獄後好好做人,為孩子樹立榜樣。
AK丨編輯
HQ丨編審
新明日報丨來源
iStock丨圖源
免責宣告:
1.凡本公眾號註明文章型別為“原創”的所有作品,版權屬於看南洋和新加坡眼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註明:“文章來源:新加坡眼”。
2.凡本公眾號註明文章型別為“轉載”、“編譯”的所有作品,均轉載或編譯自其他媒體,目的在於傳遞更多有價值資訊,並不代表本公眾號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影片直播
新加坡眼旗下影片號你關注了嗎?
點選下面影片,檢視更豐富的內容!
直播等你來看,點選下方預約起來!
跟進新加坡時事,點選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