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使其不能腐、無法腐的管理執行機制是解決醫療腐敗的治本之法。
作者|周東浩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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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進口價1500萬元的醫療器械直線加速器,醫院以3520萬元買入,院長吞下回扣1600萬元”的熱點新聞,讓人們十分震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超級回扣現象呢?應該是體制機制出了問題。
二十年前,我曾以衛生局紀檢監督員的身份參加一次市人民醫院大型裝置(可能是彩超和電子胃鏡)招標採購會,大概情景如下。
參加會議的醫院裝置採購委員會成員共11人(必須是單數)。
第一項議程是由兩個詢價小組彙報裝置詢價結果。兩個詢價小組各詢價了不同級別3個醫院,歸納起來該裝置有高中低3種價格,價格最低的是一所民營醫院,我印象大約是公立醫院價格的一半!(該市人民醫院是政府辦公立醫院)。大多數成員都同意以這個最低價作為本次招標的標的價,當然也有成員認為我們公立醫院是不可能用這個價格成交的,如果咬定這個價格,有可能流標。最後,主持人還是採納了大多數人的意見。
第二項議程是投標公司分別單獨進場介紹公司情況、售後服務政策以及現場報價,投標公司大約有3、5家。每家公司介紹完情況後,由參會人員詢問,主持人主持還價。第一輪下來沒有那家公司能接近標的價。大約從第三輪開始,主持人開始大幅度壓價,並十分明確告之公司,不可能存在任何回扣問題!只有擠幹任何其它費用水份才能成交。總之,經過多輪迴合,最後終於有一家公司的最後報價低於標的價而成交。
我的體會是,該院的裝置採購機制比較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一是詢價環節很重要。
兩個詢價小組按醫院等級、地方經濟條件和醫院執行情況等共選擇6家醫院進行詢價,其中有兩家民營醫院。實際上民營醫院的採購價格遠低於公立醫院,是大家都知曉的事實,當然也有例外情況。
而且,精明的院長們和裝置科室管理人員對大型醫療裝置的價格基本上都心中有數,確定下來的採購價格是否有回扣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近期查處的案件中,銷售商都是按層級和權力大小給回扣的,院長獨吞極少見。只有低價或者說是合理價,使裝置價格沒有回扣的空間,才能避免回扣。
二是公開透明的招標程式也非常重要。
市醫院的招標委員會有書記、院長、分管院長、相關科室主要領導和臨床醫生組成,成員必須是單數,意見分歧較大時,需投票表決。招標程式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主持人(院長)反覆強調,我們購買這兩臺醫療器械不存在任何其它費用。另外印象很深的是主持人和招標委員會成員的鍥而不捨精神,不達目標決不罷休,以及超強的溝通技巧。記得那天招標會開了整整一天,中午是在會場裡吃的盒飯。
三是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們的監督更重要。
對公立醫院進行監督管理是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重要職責,醫改這些年這樣的監督是有缺失的,公立醫院的院長所謂的自主管理權力不但過大,而且失去有效的監督。公立醫院院長的權力必須要重新界定,如業務管理方面的自主權應該交給院長,容易滋生腐敗的權力應該建立自我約束和多方監督管理機制。因此,在各種裝置物資採購方面建立一套公開透明、監管有力的機制非常必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該督促公立醫院建立自我約束機制,醫院應該建立裝置、藥品和耗材等各種物資的採購制度和規範的採購程式,並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備。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不但要參與醫院重要的裝置和物資耗材的採購監督工作,還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達到防微杜漸效果。
建立完善的使其不能腐、無法腐的管理執行機制是解決醫療腐敗的治本之法。(本文為《看醫界》釋出,轉載須經授權,並在文章開頭註明作者和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