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王艾冰)“落地是決定目錄調整工作成效的“最後一公里”。與往年相比,今年《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的通知》除了部署新版目錄執行外,用較多的篇幅對配備使用、新藥推介、管理監督等提出了要求,以確保目錄真正落地見效,更好滿足患者合理需求。”11月28日,在2024醫保目錄談判結果公佈新聞釋出會上,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心宇表示。
11月28日,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心宇答記者問。鄭怡琳攝。
為了保證目錄藥品落地,黃心宇介紹,一是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及時召開藥事會。《通知》明確,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應於2025年2月底前召開藥事會,根據《2024年藥品目錄》及時調整本機構用藥目錄,保障臨床診療需求和參保患者合理用藥權益。不得以醫保總額限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藥佔比為由影響藥品進院。
二是進一步強化“雙通道”管理。《通知》要求,各省(區、市)醫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雙通道”處方流轉全流程監管,在保證參保人購藥便利性的同時,切實防範和打擊欺詐騙保行為。按照我局關於規範醫保藥品外配處方要求,原則上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透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
三是加強藥品配備情況日常監測。《通知》明確,各省(區、市)醫保部門應建立目錄內藥品配備情況監測機制,以《2024年藥品目錄》為基礎,藉助國家醫保資訊平臺、藥品追溯碼、醫保藥品雲平臺等渠道,收集、完善、維護本行政區域內醫保藥品配備、流通、使用資訊,加強對轄區內醫保藥品配備使用情況的精細化管理。按要求將相關資訊定期上報國家醫保局,協助建立國家、省、市三級醫保目錄藥品執行監測、評估體系,並與醫保藥品目錄調整銜接,對於臨床價值不高,長期沒有生產、使用,無法保障有效供應的藥品,在今後目錄調整中重點考慮調出。
四是推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的有效銜接。《通知》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發展“惠民保”等商業健康保險,營造“惠民保”等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有效銜接的氛圍。積極支援“惠民保”等商業健康保險根據《2024年藥品目錄》設計新產品或者更新賠付範圍,與基本醫保補充結合,更好滿足患者用藥需求,切實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惠民保”等商業健康保險進醫院,實現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
總體上看,今年對藥品目錄落地的要求更系統、路徑更清晰、措施更有力,將有力推動國談藥品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