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創新藥精英觀點
創新藥臨床研究造假,不僅謀財,而且害命。
撰文丨周亞夫
移送審查起訴四年多後,康得新(002450.SZ,已退市)董事長鍾玉因財務造假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原董事長鍾玉之外,康得新原董事徐曙、原財務總監王瑜、原資金部主管張麗雄、康得集團原財務總監吳曉雁等一眾高管全部被判刑。與此同時,個人投資者起訴康得新的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獲受理,被告達40人。
康得新案件水落石出,對於中國資本市場的規範發展意義重大:這既是我國財務造假入刑的重大案件,也是個人投資者集體訴訟的又一里程碑。這個事件對於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無論怎麼強調都不過分。
醫藥老鳥們都知道,另外一家著名的財務造假中藥企業“”,一夜之間數百億資金“不翼而飛”,但創始人卻只是罰款60萬元、終身禁入股市了事。
對於任何一個希望良性發展的市場而言,規範、透明、嚴格的法治都是生態系統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如果康得新、康美這樣嚴重的財務造假、欺騙投資人的事件不得到嚴格處理——像“康美藥業”一樣只是罰酒三杯,如何杜絕層出不窮的造假者?如何讓中國的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畢竟,比起十年磨一劍的長期經營,像康美藥業董事長那樣去做經營,才是最“理性”的選擇。
康得新財務造假入刑來得晚了點,但總歸是來了。相信此案之後,肆無忌憚的上市詐騙案件,今後會減少很多。嚴刑重罰在前,就是騙得了錢,也得有命去花不是?
從“財務造假”入刑開始,筆者想到了“臨床研究”造假。比起前者來,臨床資料造假的嚴重性不遑多讓:
1.創新藥臨床研究造假,不僅謀財,而且害命。如果臨床研究造假,藥監部門據此審批了沒有臨床價值的藥品,那麼受害的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浪費的是巨量的醫療經費、侵佔的是患者寶貴的時間和資源。股民們買業績造假的股票,損失的只是錢;但買假藥,損失的不光是錢,還有生命和健康。
2.臨床研究造假,損害國家和政府的權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審批新藥、國家醫保局醫保準入都是基於臨床研究資料是真實的這一假設。新藥一旦經過NMPA審批、一旦被醫保局納入醫保目錄,就相當於用國家信用為藥品背書。因此臨床資料造假,絕不僅僅只是專業領域的科研倫理問題,而是在欺騙國家政權。不嚴肅處理,何以彰顯國家權威?何以維護國家信用?
3.臨床研究造假,會毀掉整個中國的創新藥產業。就像A股因為治理鬆懈,造假成本太低,導致投資人喪失了對市場的信心,中國創新藥產業成長性遠不如美國,甚至印度。我國的創新藥產業擁有巨大的人才紅利、全產業鏈的低成本高效率優勢,如果有好的制度環境,不難想象,中國創新藥在10年左右時間就能在全球獨樹一幟。當前局面大好,筆者卻非常擔心,將來如連續發生基於中國“優秀臨床資料”而做出的大額投資,卻最終被證明造假的事件,只要有兩三起,中國創新藥的聲譽就會被毀掉。
筆者說了半天,我國目前的臨床研究質量怎樣,真的存在很嚴重的問題嗎?
我們的讀者都是專業讀者,相信對這個問題自有認知。
我的看法是,現在我國的臨床研究質量雖然比鄭筱萸時代提高不少,但仍然問題重重、質量提升空間極大。也因為這個原因,目前即便是“一帶一路”國家”鐵桿“兄弟巴基斯坦,也沒有像對待美國、歐盟審批的新藥一樣,對我國審批的新藥免於臨床試驗。
不要說讓美國和歐盟對中國新藥豁免臨床試驗,如果多數“一帶一路”國家、身邊的東盟國家,對我國批准的新藥像美國審批的新藥一樣信任的時候,才能說,這個問題得到了根本的改善。
在此之前,我國的臨床研究質量提升仍然任重道遠;而這個運動的起始,就應該是像“財務造假入刑”一樣,把“臨床研究造假”入刑。
人性本惡,如果透過造假就能一夜暴富,又有幾個人能對抗這種誘惑?為了保護我們的企業家,我強烈支援財務造假入刑;同樣為了保護我們的製藥企業家和臨床專家,我緊急呼籲,儘快將“臨床研究造假”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