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中國曾多次跟日本作戰,有勝有敗。
比如中日兩國作為國家實體進行的第一次交戰——白江口之戰,唐朝大軍在白江口(今韓國錦江入海口)與日本展開了一場激烈的水上之戰,硬是以1萬多人的兵力把日本4萬大軍打的丟盔棄甲,堪稱是一次以少勝多的經典水戰。
還有中國唯一一次主動對日本發動的作戰——元日之戰,中國元朝開國皇帝忽必烈對日本趾高氣昂的性格非常不滿,一言不合就出兵,雖然沒能戰勝日本,但是讓日本第一次感受到來自大陸的大規模軍事攻擊。
到了二戰時期,日本對華十多年的侵略戰爭最終以投降失敗收場,中國作為戰勝國,與美英蘇三國一起享有瓜分佔領日本領土的特權,中國控制的區域主要是日本四國島,以及與美英蘇共管的東京等,只是當時的國民政府放棄了佔領計劃,實際上佔領控制權主要由美國在實施。
要不然我們也擁有日本的勢力範圍,只是現在已經悔之晚矣,那麼我們未來還有機會把日本收入囊中,變成中國的一個自治區嗎?
在此,我只說兩個方面,一個是日本併入中國的難度非常大,另一個是我們根本不想要。
前面已經說了,戰後的日本由於中英蘇三國基本沒有參與佔領計劃,其國家改造完全是由美國一手主導的,包括天皇不再神化、不能過問政治、不能插手內閣事務,以及《和平憲法》的施行,統統是遵照麥克阿瑟上將的“旨意”。
彼時的日本猶如被美國馴服的小羔羊,美國說什麼就是什麼。
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美國基於美蘇冷戰,以及東西方的博弈為出發點,對日本從昔日的壓制變成了扶持,雙方於1951年9月8日簽訂了結盟性質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其中除了規定美軍有權在日本領土駐紮海陸空三軍之外,還有一個重要許可權就是“共同防衛”。
什麼意思呢?
通俗點就是,在日本內閣政府施政的領土之下,無論是日本,還是駐日美軍受到攻擊,雙方必須同時出擊,這條原則形如把日本領土安全納入了美國防務範圍。
直到今天,日本歷屆內閣仍然把《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作為自身對外發展關係的基石。
而日本民族主要是大和民族,在歷史上又很少被中華民族收服過,不像越南、朝鮮半島國家,長期是中國古代王朝的藩屬國,使得日本人很少對我們心懷敬畏之心,打心眼裡就不希望併入中國,或者與我們交好。
所以,我們希望日本主動併入天朝麾下,完全是一廂情願的天方夜譚罷了,那麼這個時候只有武力才能實現日本併入我們的目標。
但問題是,我們只要跟向日本本土打出一發子彈,或者扔出一枚手榴彈,還擊的可不僅僅是日本一家,還有站在背後的數萬名駐日美軍。
包括現在日本非法竊取的琉球群島,以及我國實控的固有領土釣魚島,也已被美日確認納入了《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範圍。
屆時美軍受到《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的約束,即使它不想出手,也必須得硬著頭皮打。
難道我們真的要冒著可能跟美日聯合作戰的風險,去爭取日本壓根就不想跟我們合併的“崇高目標”?難免代價會很大。
再者說了,日本屬於懸在西太平洋地區的一個島國,距離我們沿海地區有幾百公里遠,就算我們以某種方式成功把日本併入了我國的版圖,緊接著就要面臨防日和治日問題。
“防日”就是派兵在日本駐防,挫美國和在流浪在海外的日本“浪人”可能對我控制下日本的不良企圖,確保日本地盤攥在我們的手裡,但是要派多少大軍合適?確實是一個大難題。
“治日”就是管控日本社會的穩定,在我們拿下日本後,其內部肯定會有相當一部分的右翼勢力心不服,指不定會變著法的各種找茬,如何管治就成為重中之重,無形中加大了我們的工作量。
因此,讓日本併入我國版圖,完全就是出衙門罵大街——沒事找事!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日本已經往太平洋傾倒核汙水,這一倒就是30年,日本環海周邊幾乎全都是核輻射環境,在一年到頭地震海嘯頻發的作用下,日本能帶給我們的除了累贅就是禍端。
這樣的日本,難道真的是我們所需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