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896年第一篇“福爾摩斯探案”小說被翻譯引進中國,到2010年以來大量《神探夏洛克》“同人小說”在中文網際網路世界得到廣泛傳播,福爾摩斯與偵探小說在百年中國的文化歷史發展程序中不斷“顯影”。
一方面,本專欄主要關注福爾摩斯在中國傳播與接受過程中的一些重要且有趣的現象,比如《老殘遊記》中的人物竟然也會開口便提到“福爾摩斯”;晚清民國時期的中國作者們熱衷於書寫“福爾摩斯來中國”的滑稽故事;福爾摩斯在當時不僅是文學人物形象,更進入到媒體與商業領域,成為小報名稱與香菸品牌;改革開放之初,葉永烈將偵探與科幻相結合,創作出“科學福爾摩斯”系列小說;甚至到2020年,香港作家莫理斯仍在續寫“香港福爾摩斯”的傳奇……
另一方面,不同於我在之前專著或專欄中更多聚焦文字文字——翻譯、創作、評論等文學形式與文字內容固然是我們“閱讀”福爾摩斯的基礎——本專欄更多關注影象文字與形式,試圖從書籍封面、雜誌版式、小說插圖、電影海報、影視劇照、廣告美術、連環畫作、兒童繪本與同人漫畫等不同歷史時期的影象資料入手,來重新講述福爾摩斯與百年中國之間的複雜關聯。因此,本專欄名為“中國福爾摩斯連環‘話’”,其實是從“畫”入手,追溯歷史時間線索(所謂“連環”),借“畫”說“話”。
圖畫故事書《大偵探福爾摩斯·四個神秘的簽名》“登場人物介紹”,厲河改編,餘遠鍠繪畫,匯識教育有限公司,2018年。
呂伯攸、吳克勤伉儷合影
呂伯攸、吳克勤《小雞怎樣死的》,《小朋友》第一百一十七期,1924年6月26日,標“偵探故事”,署名“克勤、伯攸”,屬於“左林和左陶兄弟”系列。
前面12期的文章,簡單介紹了從1896年福爾摩斯探案系列小說第一次翻譯進入到中國開始,一直髮展到今天,從文學翻譯到模仿創作、從全集引進到戲仿惡搞、從連環圖畫到電影劇集、從小報媒體到香菸廣告、從政治批判到科幻狂想、從香港傳奇到網路同人……福爾摩斯不斷變換著各種文化樣態、媒介形式、文學型別與人物形象,在百年中國的社會歷史與文化發展程序中產生了廣泛且深遠的影響。
其實,福爾摩斯系列小說還有另外一種被閱讀的方式,就是作為兒童啟蒙讀物,相信很多人小時候讀的第一本偵探小說就是福爾摩斯的故事,而我在對中國當代懸疑推理小說作家所做的訪談中,也有超過半數的作者就是從福爾摩斯開始接觸到偵探推理小說的。進一步來說,還有很多兒童文學作家和畫師以更加生動的、圖文並茂的形式來呈現關於福爾摩斯的精彩傳奇。比如本篇所選第一幅影象,就是香港作家厲河改編,漫畫家餘遠鍠繪畫的《大偵探福爾摩斯》系列圖畫故事書第二集《四個神秘的簽名》(改編自《四簽名》)中的“登場人物列表”。這套書幾乎把所有福爾摩斯探案小說都改編成了圖畫故事,此外,還有一些作者自己原創的新故事內容,總共有數十本之多。從本篇所選“登場人物列表”中,我們不難看出,這套福爾摩斯圖畫故事書採取了將動物擬人化的方式來表現小說人物,比如故事裡福爾摩斯是身材修長、穿著黃色風衣、叼著菸斗的狗;華生是戴著紫色領結、腳蹬紫色鞋子、拿著手杖的貓;貝克街小隊的領隊是一隻穿著揹帶褲的小兔子;蘇格蘭場警察雷斯垂德與葛萊森則分別是一隻猩猩和一隻狐狸(名為“李大猩”和“狐格森”),等等。對於小朋友來說,這種改編方式可能更加親切、友好一些。大陸引進版還特地加上了“小學生版”的字樣,以進一步明確其目標讀者。但不要以為“小學生版”“動物擬人”或者“圖畫故事書”,就一定是“簡化版”或者“低幼版”,這套圖畫故事書中的一些邏輯推理細節,甚至比柯南·道爾的小說原作還要細緻和嚴謹。比如根據小說《血字的研究》改編的圖畫故事《追兇20年》中,罪犯被捕後竟然批評福爾摩斯“連續使用同一個場景兩次”。福爾摩斯與華生此時也才醒悟過來:“他們第一次以廣告誘使犯人來取戒指,地點是自己的家,第二次差遣小兔子去叫犯人的馬車,也是來自己的家,如果犯人稍微注意的話,就不會上當了。”這的確是小說原著中的一處情節破綻,而圖畫故事書《大偵探福爾摩斯》則藉助罪犯人物之口指出了其中的漏洞所在。
另一個可能更為廣大中國讀者和觀眾所熟悉的偵探小說啟蒙作品應該是漫畫及動畫片《名偵探柯南》。從漫畫1994年在《週刊少年Sunday》上開始連載,到1996年1月8日動畫片在讀賣電視臺首播,再到1997年第一部動畫片劇場版《引爆摩天樓》上映,直至今日,《名偵探柯南》已經是一個具備了一千餘冊漫畫與動畫片劇集,27部動畫劇場版電影,以及大量TV版動畫片、真人影視劇改編、小說、繪本、廣播劇、人物設定集,以及遊戲、展覽等在內的系列文化產品,或可稱之為一整套文化產業。作為影響了幾代人的“少年推理”漫畫,《名偵探柯南》和福爾摩斯之間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最直接的一點,其主角人物江戶川柯南的名字中就有一半是來自福爾摩斯探案小說的創作者柯南·道爾;而柯南劇場版電影中,至今最為觀眾所津津樂道的一部可能還要首推《貝克街的亡靈》(2002年),而這當然也是對於福爾摩斯的致敬。
以小孩子作為偵探故事的主角,以偵探小說完成兒童啟蒙教育,並非是當代才有。早在一百年前,民國時期呂伯攸、吳克勤夫婦就創作了大量兒童偵探故事,比如“左林和左陶兄弟系列”“聰兒系列”“福兒系列”,等等。本文所選第二幅影象,就是這對民國兒童偵探小說作家伉儷的合影。
具體來說,呂伯攸、吳克勤夫婦所創作的這幾個兒童偵探系列故事都是以小孩子為偵探主角,年紀也大概和柯南、元太、光彥、步美等人相仿。比如“小偵探聰兒”,“是我鄰家的一個孩子,名字叫做聰兒;他現在還在附近的達仁小學校裡讀書”(《小偵探(一)罐頭荔枝》)。同時這些偵探故事的預期讀者也都是小朋友(其多半刊登在當時的《小朋友》《兒童世界》《兒童故事》等兒童雜誌上),其中的案件也多半比較輕鬆簡單,比如誰偷吃了老師的荔枝罐頭?(《罐頭荔枝》)、誰弄壞了腳踏車?(《腳踏車是誰弄壞的》),或者是為什麼屋裡的電燈突然滅掉了?(《電燈熄滅之夜》)等等。案件絕不涉及謀殺,所謂“犯罪”程度的極限也不過是偷了別人家的狗自己養起來(《來富失蹤》)。現在重看這些小說,會覺得大多數都過於簡單平淡,遠不夠精彩。但其中也有一些值得圈點的作品,比如《園裡的紅玫瑰》藉助一起偷花案普及了一個“氯氣與水結合產生氯水,具有漂白性”的化學常識,如果將其放在當時的化學教材中,作為引出實驗的課前小故事,真是頗為合適。又如《奇怪的信》是一個兒童版的“亞森·羅蘋式偵探挑戰書”,可以說充滿了童趣。其中我最喜歡的一篇,當屬《小雞怎樣死的》,其屬於“左林和左陶兄弟”系列作品之一,故事講述的是弟弟左陶以為自己養的小雞被貓吃了,於是開始打貓,被哥哥左林制止。後經過左林的調查,原來小雞是被風吹動門板軋死的,小貓只是在小雞死後銜走了它的屍體。在這樣一個簡單的日常偵探故事裡,既傳達了要查明真相再做決定的“偵探職業精神”,又滲透了不要虐貓的動物保護理念,同時還可以和魯迅的小說《兔和貓》對讀,讓我們更清楚地瞭解簡單的兒童啟蒙故事和深刻的復仇精神之間的差別之所在,實在是一個頗為有趣的文字。本文所選第三幅影象,就是這篇小說最初刊載時的雜誌頁面。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兒童偵探故事的作者之一呂伯攸,同時也是一名民國時期著名的兒童教育家和兒童文學研究者,曾經主編過“小學低年級各科副課本”叢書100種,大概類似於現在的小學生課外閱讀推薦書目,而他之所以選擇創作這些兒童偵探小說,也正是想透過這些有趣的偵探故事,來向孩子們做一些基本的文學教育與科學普及工作。此外,據華斯比兄發現,在呂伯攸參與編纂的《新編高小國語讀本》(1939年第四十八版)中,第25、26兩篇文章就是關於“福爾摩斯”的故事,其內容摘編自《四簽名》中的第一章“演繹法”,並做了適當刪改(比如去掉了福爾摩斯注射可卡因等情節)。而在故事最後,編者還加入了兩道思考題:“1.福氏根據哪些事實,推斷華生出門時的行動?2.我們可以由原因推知結果,也可以由結果推知原因嗎?”(參見華斯比:《福爾摩斯走進民國高小國語讀本》,《北京日報》2024年8月9日第12版)可見在編者呂伯攸等人看來,偵探小說在啟發兒童運用邏輯、理性思考方面,具有著積極意義。而這套“讀本”,從“教育部審定”“修正課程標準適用”等標註字樣所透露的權威性,以及其截止到1941年6月至少已出到一〇四版的驚人再版次數,都可以看出其在當時所具備的影響力。
無論是看根據福爾摩斯改編的繪本或圖畫故事書,還是看《名偵探柯南》的漫畫與動畫片,亦或是將福爾摩斯探案小說原著作為課外讀物,乃至將其直接編入教材,其目的都是為了培養孩子們在邏輯理性、獨立思考、正義勇敢等方面的品質,在愉快的文學閱讀和思維冒險過程中完成基本的啟蒙教育。我們可以說福爾摩斯是一個沒有超能力的超級英雄,是正義與理性的化身、是神性與人性的結合,其身上具備著理想中現代人所應該具有的諸多素養。而閱讀福爾摩斯,正是應該從娃娃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