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368
事關學前教育,國家透過重磅立法!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其中,對殘疾兒童入學及學前特殊教育提出了8項新舉措。
學前教育法特別強調,要為特殊兒童提供平等的就近入園機會,統籌實施多種形式的學前特殊教育、推進融合教育,幫助特殊兒童融入之後的義務教育學習。
除此之外,自今年7月以來,部分省市已經開始相繼推進實施方案落地,有關教育的部分備受關注。
山東省提出實施孤獨症兒童康復與教育融合行動;安徽省蕪湖市提出建立“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措施;河北省提出對家庭經濟困難孤獨症學生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
我們整理了有關特殊教育的最新支援政策,供家長們參考。
事關特殊教育,有8條新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共9章85條,對中國學前教育進行了總綱性的立法,適用於所有學前教育相關群體,而在其中的7個章節還專門針對特殊教育提出了8條法規,足見國家對特殊教育群體的重視,保障特殊教育群體權益的決心。
該法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大米和小米特別梳理出有關特殊教育的8條舉措:
第一章 總 則
第六條 國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國家採取措施,傾斜支援農村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發展學前教育事業;保障適齡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第十條 國家鼓勵和支援學前教育、兒童發展、特殊教育方面的科學研究,推廣研究成果,宣傳、普及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第二章 學前兒童
第十七條 普惠性幼兒園應當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併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與幼兒園就殘疾兒童入園發生爭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等單位組織對殘疾兒童的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幼兒園生活能力等進行全面評估,並妥善解決。
第三章 幼 兒 園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區域內殘疾兒童的數量、分佈狀況和殘疾類別,統籌實施多種形式的學前特殊教育,推進融合教育,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增設學前部或者附設幼兒園。
第四章 教 職 工
第四十七條 承擔特殊教育任務的幼兒園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貼。
第五章 保育教育
第五十四條 招收殘疾兒童的幼兒園應當配備必要的康復設施、裝置和專業康復人員,或者與其他具有康復設施、裝置和專業康復人員的特殊教育機構、康復機構合作,根據殘疾兒童實際情況開展保育教育。
第六章 投入保障
第六十三條 省級人民政府制定並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者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以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其中,殘疾學前兒童的相關標準應當考慮保育教育和康復需要適當提高。
第九章 附 則
第八十三條 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附設的幼兒班等學前教育機構適用本法有關規定。
政策全文請點選: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1/content_6985752.htm《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
今年10月,山東省殘聯等七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孤獨症兒童關愛促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8年)》,在全省範圍內實施孤獨症兒童關愛促進專項行動。
該方案包含四個方面的行動和14條任務措施,計劃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完善全省孤獨症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機制、服務體系,系統推進孤獨症篩查診斷、早期干預、康復救助、康教融合、技能培訓、輔助就業和託養照護等全程服務,有效改善孤獨症兒童全生命週期成長、發展環境。
其中提出實施孤獨症兒童康復與教育融合行動:
擴大孤獨症兒童教育資源,推動人口超過500萬的市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部)。完善孤獨症兒童入學機制,健全孤獨症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制,科學適宜安置每一名具備教育能力的孤獨症兒童。
健全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服務機制,支援各市依託現有孤獨症學校、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高校等建立區域孤獨症兒童教育指導中心。
大力推進孤獨症特殊職業教育,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同步促進康復訓練與職業技能提升。
河北:對家庭經濟困難孤獨症學生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
今年8月,河北省殘聯、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河北省孤獨症兒童關愛促進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8年)》。
計劃用5年左右時間,促進完善孤獨症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機制、服務體系,提升孤獨症兒童發展全程服務能力水平和保障條件,有效改善孤獨症兒童成長、發展環境。
在教育方面提出進一步擴大孤獨症兒童教育資源,提高保障水平:
省會及較大城市建設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各設區市至少確定1所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和1所幼兒園作為孤獨症兒童融合教育學校、幼兒園。
推動落實將義務教育階段孤獨症學生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以上,對家庭經濟困難孤獨症學生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符合條件的納入資助範圍。
政策全文請點選:https://www.hebcl.org.cn/zwgk_view.t?id=79799
安徽蕪湖:建立“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措施
今年8月,蕪湖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印發《蕪湖市孤獨症人士全生命週期社會支援體系建設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從篩查診治工作體系、康復治療服務體系、融合教育保障體系、大齡就業支援體系及託養照護管理體系五方面,提出了16項舉措,聚焦孤獨症人士不同生命階段的需求特點,給予更加適宜、更有針對性,各階段有銜接且高效的支援與幫助。
政策提出要建立融合教育保障體系:建立“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措施——
探索學前融合教育模式,建立融合教育教師支援體系,依託市內已有資源,建立融合教育實驗園,確保義務教育不漏一人。市級特殊教育指導中心投入使用,大力推進縣區級、校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
建立孤獨症兒童融合教育完整流程,完善半日融合、脫離陪讀融合、獨立入校(入園)融合、社群融合等多種方式的融合教育。探索在街道或者社群設立關愛空間,開設公益課程,助力孤獨症人士及家庭更好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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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丨雷穎
編輯丨王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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