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侯佳欣 趙苑旨)“當前我國醫療器械分類複雜,不同地區的審評標準不統一,對產品創新的適應性不足”;
“建議及時修改獻血法,適當放寬獻血者年齡,縮短獻血間隔時間,加強獻血者權益保障”;
“建議制定院前醫療急救法,為院前急救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發布了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的審議意見。
一系列業界關注的法律法規,在新的一年將有重要進展。
醫療器械管理法等已列入相關規劃
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或立法工作計劃的包括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托育服務法、醫療器械管理法等。其中,制定醫療器械管理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專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於2024年3月形成醫療器械管理法草案(初稿),並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
“目前我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其效力層級低於法律,制約了監管制度的設計和實施。”1月30日,長期關注醫藥領域立法的南開大學醫藥衛生法研究中心主任宋華琳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立法的現實基礎和國際經驗方面來看,《醫療器械管理法》是健全我國醫藥領域法律體系、補齊醫療器械監管短板的必然選擇。
參觀者(左)在第七屆進博會醫療器械及醫藥保健展區復星醫藥展臺體驗操作一款外科手術機器人。新華社張鋮攝
修改獻血法、制定院前醫療急救法等正抓緊調研論證
中國人大網顯示,13個立法專案建議抓緊調研論證,適時開展起草工作,並在條件成熟時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涉及修改中醫藥法、修改獻血法、制定院前醫療急救法、制定護士法或制定執業護士法、修改藥品管理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
獻血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在去年的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期間,寧夏代表團、廣東代表團常巨平等38名代表、黑龍江代表團30名代表提出了關於修改獻血法的議案。議案提出,獻血法的部分條款已不能滿足無償獻血工作的現實需要,建議及時修改獻血法,適當放寬獻血者年齡,縮短獻血間隔時間,加強獻血者權益保障,完善血液管理制度。
目前,修改獻血法已列入國家衛生健康委立法工作計劃,正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形成獻血法修訂草案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已促請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吸納代表議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深入開展調研,抓緊修改完善修訂草案,並在條件成熟時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院前急救方面,國家衛生健康委已在開展院前急救管理條例研究和調研,並形成了草案徵求意見稿,目前,制定院前急救管理條例已列入了國家衛生健康委立法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