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武星如)11月26日,國家醫保局釋出《超聲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專案立項指南(試行)》,將現行超聲檢查類價格專案對映整合為13項。同日,國家醫保局官網釋出對超聲檢查類價格專案立項指南的解讀,價格定位主要體現了三方面變化。
B超以“部位”為單位計價,強調收費科學性
在現行價格專案中,超聲檢查類專案往往按檢查部位拆分立項,例如,部分地區將B超檢查拆分設立了胸部、腹部、胃腸道、泌尿系統等不同專案,專案間價格參差不齊,收費和監管中容易引起是否存在重複收費的爭議。
此次立項指南在現行不同部位超聲檢查價格水平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設立“B型超聲檢查”,以“部位”計價,並同時規定了部位的具體內涵,讓患者明明白白付費,醫院清清楚楚收費。
胎兒彩超等專案單獨設立,體現技術勞務價值
此次立項指南將胎兒系統性篩查彩超專案單獨設立,在心臟彩超下設立“心臟負荷超聲”加收項,國家醫保局解讀表示,這是為了突出體現超聲檢查的技術勞務付出,並將以此為契機指導各地調整相關專案的價格政策定位,促進質價相符。
超聲等檢查專案高度依賴醫師操作技術。以胎兒超聲為例,北京兒童醫院順義婦兒醫院超聲科張通11月27日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介紹,產科超聲,尤其是胎兒系統性篩查超聲,相比於其他超聲檢查專案難度較高,“胎兒處於結構和功能不斷變化的動態發育中,而且體位多變,需要超聲醫生具備高超技能,而系統性篩查要對其各個系統全面檢查,需要超聲醫生具備全面的專業知識和細緻入微的觀察能力,識別微小的結構異常。”因此,張通表示,胎兒系統性篩查超聲充分體現了超聲醫師的技術價值。國家醫保局也在解讀中指出,立項指南將“胎兒系統性篩查”等專案單獨設立,正是希望超聲檢查醫師的臨床勞務付出得到進一步體現。
設立床旁檢查加收項,滿足更多患者需求
患者病情危重或無法自行前往檢查科室,需由檢查科室人員移動裝置至患者病床旁進行“床旁檢查”。立項指南中在B型超聲檢查、周圍血管多普勒檢查、顱內血管多普勒檢查以及多項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之下設立“床旁檢查”加收項。
國家醫保局表示,醫院可在主專案基礎上,對床旁檢查適當加收一定金額,利用價格調節作用,鼓勵醫院補齊供給短板,為老齡患者、重症患者等行動不便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