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陳琳輝)“自2025年1月1日起,河北省‘雙通道’藥店和門診保障藥店均需透過國家統一醫保資訊平臺電子處方中心流轉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紙質處方使用時間的,由統籌地區報省級醫保部門同意,並向國家醫保局備案,延長時間不超過3個月。”11月6日,為落實好《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規範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的通知》相關要求,河北省醫保局網站釋出了關於落實好國家規範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相關規定的通知政策解讀。
“參保人在所有定點零售藥店,包括‘雙通道’藥店和門診保障藥店,使用個人賬戶購買藥品或者自費購買藥品,處方不受本統籌地區限制,需符合藥監部門相關規定。”河北省的政策解讀中提到,參保人在河北省定點醫療機構開具電子處方後,可登入“河北智慧醫保”微信小程式,在“業務辦理”選單中點選“電子處方流轉”,即可查詢到電子處方,系統還會根據參保人所處的位置按照由近及遠的順序顯示“雙通道”藥店和門診保障藥店的名稱、距離,該模組還設定了導航功能,參保人可憑導航功能精準導航至目標定點零售藥店。
10月16日,國家醫保局網站曾釋出《關於規範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的通知》,12月底前,各地應針對金額高、費用大、欺詐騙保風險高的開方藥品開展專門檢查。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透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
“實際執行中各地藥店方面還會不會有變通做法,目前還需要拭目以待。”11月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員姚宇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隨著未來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透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安全用藥,這也是處方外流的監管重點。